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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1988]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19-04-28 09:17:09|作者:清洁吧
发布时间:2019-04-27 00:00 点击查询日程安排 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经过粤发改高技术函〔2017〕877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招标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83854855招标代理单位: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83293649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28866213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中新知识城南起步区四、项目概况: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栋地上8、10层的办公楼(自编号:A栋、B栋),另设2个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10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1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75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9953万元。最大单体面积15567平方米,A栋建筑高度34.65米,B栋建筑高度41.85米,最大单跨跨度12.1米。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2、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设计与施工工作。2.1设计部分:本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已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是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与原设计单位的工作衔接、负责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平面设计)、综合管线平衡设计和规划报批、控规调整或者重报工作(如需调整控规或者重报时)、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范围主要包括:负责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范围主要包括:(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含永久供电等)、弱电、通风、空调、消防、幕墙、人防、卫生、环保、安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信息管理网络化及配套设计、公共部位装修(含标识系统)、外场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路灯、室外广场、停车场、红线外的外水外电接驳、地下通道预留接口等工程专业设计;(2)负责办理项目的施工图报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并取得标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3)配合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4)全专业运用BIM技术,设计深度满足使用单位及发包人的需求,本项目BIM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六《全过程BIM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要求》;(5)负责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6)配合根据建设要求组织相应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7)设计单位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8)设计参观考察费用;(9)精装修和深化设计;(10)专业工程设计,如:水、电气、卫生防疫、人防等;(11)基坑支护设计。(12)绿色建筑星级评审要求所需评审费。2.2施工部分:(1)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土建工程,含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土方挖运及回填、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外墙饰面工程、屋面工程、防火门工程、人防工程、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发电机房环保工程等;机电安装工程,含电梯、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供电供水、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人防安装工程、机械停车位、充电桩等;室外市政工程,含道路、给排水、路灯、停车场、雕塑、园林建筑及绿化等;场地原有建筑物的拆除、清运及绿化迁移;地下通道预留接口;(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 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3)要求采用BIM技术辅助编制施工计划,利用BIM技术进行施工深化。本项目BIM管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六《全过程BIM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要求》;(4)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手续中应由施工方承担的费用;(5)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方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6)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7)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8)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份数按发包人要求);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9)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含发包人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其中临时施工用电工程和外电工程尚须包送电方案,包向供电部门报装报建工作,包配合供电部门的审图及报供电部门的其他审批手续及其费用;包向公安、市政、规划等各部门办理相应的电缆沟、市政路面开挖的报批等相关手续,包路面修复、路面下穿管施工,包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和送电。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3、招标规模:最大单体面积15567平方米,A栋建筑高度34.65米,B栋建筑高度41.85米,最大单跨跨度12.1米。4、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973.767834万元其中设计费(含工程设计费和绿色建筑工程咨询费)为:人民币227.25万元;其中施工费为:人民币11746.517834万元。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七、公告发布时间、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4月27日至2019年5月17日11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5月17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5月17 日 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开标时间:2019年5月17 日 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4、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只收现金,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事务所资质。5.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6.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主办方)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6.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成员方)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10、关于联合体投标: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1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仅选择其中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最高的一名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二、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有权审核部门审批的相应的概算金额。十三、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电话:020-83854855;地址:环市东路348号市政大厦。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十六、其它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2、《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3、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制单位)。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半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7日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单位(含联合体成员)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3)为本招标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参考使用)(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①(施工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主办和组织协调工作。②(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其他说明: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挂网版】招标公告.doc【挂网版】招标文件.doc图纸.rar初步设计成果文件.rar招标人声明.pdf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施工招标控制价.rar基础资料的说明.pdf资金证明.pdf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函.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申请函.pdf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施工工程量清单.rar关于同意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函.pdf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概算复函.pdf【挂网版】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doc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xlsx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附图.rar关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复函.pdf代理合同.pdf知识产权集聚中心可研报告.pdf代建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