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2019-04-28 09:18:11|作者:清洁吧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2019-04-26 19:57:01.0 一、 招标项目编号: YXGJ(GK)2019-11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YXGJ(GK)2019-11号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见招标文件 4577100 元 医院院区及住宅区卫生保洁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保洁服务经营许可;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上一季度社保证明原件(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原件;(以上原件是指社保部门加盖公章出具的原件或是投标人网络打印且必须加盖社保部门鲜章均为有效)。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原件是指税务部门加盖公章出具的原件或是投标人网络打印且必须加盖税务部门鲜章均为有效);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有近三年保洁经验及业绩(提供合同书、中标通知书;并要求有服务质量验收证明。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9、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10、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4-26 至 2019-05-17 19:00前(北京时间)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喀什市解放南路米兰大厦二单元1903室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保洁服务经营许可;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上一季度社保证明原件(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原件;(以上原件是指社保部门加盖公章出具的原件或是投标人网络打印且必须加盖社保部门鲜章均为有效)。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原件是指税务部门加盖公章出具的原件或是投标人网络打印且必须加盖税务部门鲜章均为有效);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有近三年保洁经验及业绩(提供合同书、中标通知书;并要求有服务质量验收证明。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9、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10、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5-20 11:00:00 (北京时间) 七、 投标地址: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八、 开标时间: 2019-05-20 11:00:00 (北京时间) 九、 开标地址: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十、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单位名称:新疆永信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鲤鱼山路支行 账 户:6505 0161 6736 0000 0235(电汇时必须备注项目简称及编号)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按照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16)55号)规定,在喀什地区《地产产品推荐目录》中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实行6%价格扣除制度。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永信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武爱 联系电话: 15209984666 地址: 喀什市解放南路米兰大厦二单元1903室 2、采购人名称: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 阿力木斯迪克 联系电话: 138991211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瓦热斯江 监督投诉电话: 0998-2597000 地址: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