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华建(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二三公司)海盐基地移交物业维修改造项目
2019-04-29 09:10:18|作者:清洁吧
中核华建(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二三公司)海盐基地移交物业维修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19-04-28 04:45 中核华建(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二三公司)海盐基地移交物业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291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华建(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二三公司)海盐基地移交物业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9-330424-70-03-003063-000备案同意建设,招标人为海盐海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朝阳东路95号、50号和盐湖西路125号。 2.2建设规模:职工家属区总面积约为6.1846万平方米,总户数1044户,29栋楼。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673.38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住宅小区房屋屋面翻修,楼梯间涂刷新涂层,道路、停车棚场、绿化,照明设施、监控门禁及健身器材等所有工程的建设。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9日 9 时00分至2019年5月17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门户网站业务办理平台(http://www.haiyan.gov.cn/col/col1512818/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投标人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4.2请投标人在中标公示前将相关信息录入嘉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IC卡管理系统。预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刷IC卡,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查询拟派项目经理IC卡的锁定情况。出现以下情况: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拟派项目经理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同时列入投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1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日1个工作日前到账,具体到账时间以系统确认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http://www.zjzwfw.gov.cn上发布。投标单位登录入口和企业注册请在海盐县门户网站业务办理平台http://www.haiyan.gov.cn/col/col1512818/index.html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海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3号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科技城银都大厦8楼 邮 编: 314300 邮 编: 314300 联系人:王一鸣 联系人:谢凌云 电 话:0573-86123219 电 话:0573-86177058 传 真: / 传 真:0573-86177068 2019年4月22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6 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业绩不作要求。 7 企业施工业绩 业绩不作要求。 8 流动资金 不作要求。 9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10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11 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6年4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自行承诺书。 12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3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