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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2017-2018年度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4-11 11:30:29|作者:清洁吧
招标编号:ybt_20170410195254038标讯类别: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信息来源:政府公共资源
招标人 :招标代理:

项目概述:

天津农学院 天津农学院2017-2018年度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17-D-0127)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农学院 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农学院2017-2018年度物业管理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农学院2017-2018年度物业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7-D-012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536.4
第2包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389.2
第3包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85.8

三、项目预算

1011.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第一包:环境物业管理(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外埠来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须同时提供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二)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持有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提供《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的,其证书上标明的工作单位须为投标单位或其天津分公司),提供证书扫描件。(三)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 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外埠来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须同时提供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二)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持有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提供《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的,其证书上标明的工作单位须为投标单位或其天津分公司),提供证书扫描件。(三)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 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包:绿化养护管理(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 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4-10 到 2017-04-1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03 09:00

2.开标时间: 2017-05-03 09:00

3.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完成开标解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宝莹

2.联系方式:022-2453831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农学院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清源:022-2378128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31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农学院、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D-0127标书最终版.docx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