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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清河门区新昌东路154-9门一、二层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2019-05-06 09:16:35|作者:清洁吧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清河门区新昌东路154-9门一、二层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06月5日10时至2019年06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清河门区新昌东路154-9门一、二层商铺,新清13699号,建筑面积128.36平方米,评估价34.72万元,起拍价27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暂由本院对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外观、内在全部情况;存在的抵押、租赁、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存在的违法处罚、保险、年检等;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能确定。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土地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始拍卖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604981571 法院监督电话: 0418-6281306 联系地址: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54号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