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2019-05-09 09:19:19|作者:清洁吧
象山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2019-05-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2019XSZFC-G102G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内容:象山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2)其它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 或www.zjzfcg.gov.cn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5 月8日至2019年5月15日。9、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28 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9年 5 月28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公开开标。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74-65733022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附件信息:102G象山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doc31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