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校园垃圾清运处理等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05-09 09:21:02|作者:清洁吧
2019-05-08 16:52:25.0\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财政厅【2019】19928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我校校园垃圾清运处理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ZB2019007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三、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备注1校园垃圾清运处理等服务1.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2.垃圾中转站管理服务;3.沼气池、化粪池清渣处理。1.最高价:60万元;2.服务期限: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3.详细技术参数见第二章《招标需求》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发放:1.发放时间: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2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供应商报名、下载标书要求:各供应商必须登录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http://cgzx.zjnu.edu.cn)首页“采购文件下载系统”免费报名、下载标书。(如首次使用须先注册,具体见我中心网站首页“采购指南”栏目发布的《浙江师范大学采购文件下载系统的公告》)。同时,各供应商还必须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报名(如首次使用须先注册,具体程序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发布的供应商注册申请的相关内容)。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按以上要求进行,否则,我中心有权拒绝其投标。 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9年5月29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11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七、标书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放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5月29日09:00在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行政北楼127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九、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和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十、业务咨询:招标文件发放、供应商报名及质疑接收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703项目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683技术答疑及现场勘查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957997208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282070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附件信息:垃圾清运等招标文件1.doc389.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