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关于新余市城东赛维大道3568号盛世金鼎3栋210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2019-05-14 10:58:39|作者:清洁吧
法院公告 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关于新余市城东赛维大道3568号盛世金鼎3栋210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2019.05.14 10:17:34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新余市城东赛维大道3568号盛世金鼎3栋2101室房产的公告(第二次拍卖)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06月13日10时至2019年06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分宜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90/02,户名:分宜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 拍卖标的:新余市城东赛维大道3568号盛世金鼎3栋2101室拍品简介:拍卖对象为新余市城东赛维大道3568号盛世金鼎3栋2101室房产,评估建筑面积为128.68平方米。实际用途为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号:1612210095。附表 房地产估价结果一览表房屋坐落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用途所在楼层幢号/房号建筑面积(㎡)评估单价(元/㎡)评估价值(万元)新余市城东赛维大道3568号盛世金鼎3栋2101室1612210095住宅1/73-21-01128.68412353.0548 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530548元405869元40000元4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05月14日起至2019年06月12日止(每天8:30-11:30、15:00-17:3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06月2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分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新余农商银行城关分理处或新余农商银行分宜支行营业部,账号:210988001000011765021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以上拍品简介摘自新余市广厦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余广厦房估字(2019)第(016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十一、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90-5899467、18879020088(拍品详情、网上拍卖操作事宜)、400-822-2870(淘宝技术咨询)、0790-5899467(看样) 监督电话:0790-5899467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钤山西路226号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0/02 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