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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南路66号5-27-3#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2019-05-14 11:06:16|作者:清洁吧
法院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南路66号5-27-3#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2019.05.14 10:00:59 拍卖公告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30日10时起至2019年5月3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7;用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南路66号5-27-3#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产权证号为205房地证2015字第0789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14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11月19日。目前使用状况:空置。注:本次拍卖包含室内装饰装修部分,包含室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等(详情请预约实地看样)。标的物移交时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快与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并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议定价:680000元;起拍价:51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18)渝0118执4840号为依据,现特此予以公示。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联系电话:400-067-8050亦可登录51助拍官网http://www.51zhupai.com/court/courtList/或关注 51助拍 微信公众号、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五、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开拍前七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本标的物的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仅供参考,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标的物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本院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五)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六)标的物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七)标的物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天与本院联系。七、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付清(开户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账号:50001143600050224255)。八、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重庆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0678050;023-68833386本院咨询电话:023-49519268(张法官)本院监督电话:023-49868127本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745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497;023-67673247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