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bt_20170411205623551 | 标讯类别:招标公告 |
开标时间: | 信息来源:政府公共资源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 |
项目概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大宁国际小学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大宁国际小学 | ||
行政区域 | 静安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11日 14: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4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19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5月08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秣陵路80号5楼 | ||
预算金额 | ¥421.32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雪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63805390*7921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大宁国际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延路9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65203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1-63805390*7921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大宁国际小学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二级(及以上 )资质; 3.3具有公安部门备案资质的物业公司,也可以提供保安服务,且保安从业人员具有从业上岗证;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大宁国际小学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5-20170331-058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7-18369001,05-17-18372001,05-17-18375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大宁国际小学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1.324万元 本项目第一年采购预算为421.324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上海市大宁国际小学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5、交付地址:按用户要求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为一年,项目采购采用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期限三年。 7、采购预算金额:4213240(国库资金:421324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1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19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建设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上 )物业资质彩色扫描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具有公安部门备案资质的物业公司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0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08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秣陵路80号5楼 2、开标地点:秣陵路80号5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可在2017年4月20日上午11:00 点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自行勘察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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