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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05-16 09:30:42|作者:清洁吧
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16]125号》之规定,有效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的本企业信用报告的供应商;2)有效提供企业自我声明----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及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3)不接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存在负面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营业执照中包含“物业管理”内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管理 2、招标编号:SHXM-10-20190514-146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0-19-190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物业委托管理服务:包括环境保洁、运送传递与配膳服务、电梯运行、设施设备维修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服务总人数不低于401人。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 6、交付日期:本项目服务期为壹年 7、采购预算金额:280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80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等目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5-1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24 17: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提供最新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年报、提供企业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财务入帐凭证、提供企业近期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入帐凭证 )。2、根据《财库[2016]125号》之规定,请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并打印的本企业信用报告。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17 17:00:00至2019-06-07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6-10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北路1878号 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201室 邮编:200081 邮编:200086 联系人:朱宏 联系人:吴伟 电话:65871244 电话:13916162750 传真:65871244 传真:25015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