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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花苑、曙光福里二期和三八新村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2019-05-17 09:24:54|作者:清洁吧
白龙花苑、曙光福里二期和三八新村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天兴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白龙花苑、曙光福里二期和三八新村绿化养护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白龙花苑、曙光福里二期和三八新村绿化养护 二、项目编号:GZCG2019126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70万元(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18年10月-2019年03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 艺术等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需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18年04月至2019年03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且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绿化养护业绩(类似业绩不包括绿化工程施工及其缺陷期养护),并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上须有项目负责人名字)和验收证明, 两者缺一不可。(类似绿化养护业绩表(格式见第八章)。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19年 6月 6 日9时3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特别提醒: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整(14000元)。 2、投标保证金仅限银行汇票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天兴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供应商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南通天兴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账 号:32001642636052512346 4、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19年6月6日9时 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6月 6 日9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评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评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3-85603807; 区公管办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513-81069869; 监 督 联 系 人:党风室 联系电话:0513-85609792; 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0513-85110636 十三、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tgz.gov.cn/gzqrmzf/zfcg/zfcg.html)”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16绿化养护招标(最终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