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2019年自修自养施工劳务外包项目二次
2019-05-22 09:05:10|作者:清洁吧
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2019年自修自养施工劳务外包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2019-05-21 22:49 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2019年自修自养施工劳务外包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报送时间:2019年3月28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2019年自修自养施工劳务外包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RHP-C521900250320-1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承秦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祖山路9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方式:张小平 0335-61570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长江 0335-364327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773696元 采购内容: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2019年自修自养施工劳务外包项目,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为:为确保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2019年自修自养工作正常开展,通过施工劳务外包的方式,完成养护工区分派的日常性保洁保养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公路保洁、路基病害修补、路面病害修复、桥隧病害处治、应急工程等养护工区分派的日常性养护劳务工作。 本项目劳务外包实行项目经理制,根据养护工区需要,服从养护工区管理,并按照工区发放派工单开展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采购用途: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日常养护自修自养 项目实施地点: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2、参与本标段的申请人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申请人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甲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申请人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 4、项目经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二级)。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申请人(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本此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3/2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4/04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 文件售价:1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上自主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10 14:00 开标时间:2019/04/10 14: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备注: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交易响应方”访问“市场主体管理系统”,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注册时请将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扫描上传,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加入市场主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响应性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性文件(1正2副),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性文件的,请将纸质响应性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并且保证纸质响应性文件与其递交的数据电子文件相一致(纸质版与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3.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在递交电子响应性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响应性文件加密,(编制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