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5-22 09:12:07|作者:清洁吧
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5.21(定稿版)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附件2委托代理协议.zip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LSJSGCG-20190506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工项目联系电话:135422663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 地址:仁化县建设路135号联系方式:廖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工代理机构地址: 韶关市工业西路26号山水华府旭月园1栋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五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及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六进行承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当已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或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 注: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韶关市公安局开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回执复印件或提供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应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投标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时间:2019年05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韶关市工业西路26号山水华府旭月园1栋7楼)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2日 15:00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2日 15:00六、开标地点: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会议室(韶关市工业西路26号山水华府旭月园1栋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