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纪委监委办案谈话点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5-22 09:18:12|作者:清洁吧
芦溪县纪委监委办案谈话点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1 15:50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中共芦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经芦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就芦溪县纪委监委办案谈话点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SDZCG-2019-001)进行政府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服务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清单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简要技术要求 一 物业管理服务 1项 40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 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1.1管理位置:萍乡市芦溪县金鹰南路丰泉村委会综合楼; 1.2物业名称:芦溪县纪委监委办案谈话点办公楼; 1.3物业类型:食堂餐饮、卫生保洁、垃圾处理、保安等服务; 2、清单明细:芦溪县纪委监委办案谈话点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人数 物业管理服务 1 食堂餐饮 早餐、午餐、晚餐 主厨1名,副厨1名,勤杂服务员1名 2 办公楼 公共区域、食堂、办公楼院内等处保洁 2人 3 保安 大门看守 2人 4 项目主管 1人 备注 二、合格的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服务商其他要求: 1、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响应。 四、有意向的服务商可从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磋商文件。 五、有意向的服务商可从2019年5月23日起到2019年5月31 日止,工作日09:00—17:30(北京时间)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六、购买磋商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留存)。 七、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4:00(北京时间);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采购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九、磋商地点: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芦溪县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所有服务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9年6月5日14:00前递交至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芦溪县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 十、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出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中共芦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芦溪县人民西路221号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卓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99-755111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市开发区昌萍北街3号(原鹅湖宾馆东边)三楼 联 系 人:阳先生 电 话:0799-622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