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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2017-04-12 17:36:38|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

招标截止:2017-04-19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安全防护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40,000元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NX2017XJ005)。四、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第(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2.5、4.3和4.4)2、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响应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有效续存的企业(个体除外)或事业法人单位,且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4、投标人具有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物业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当地或业务所在地银行以转帐、支票或现金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人民币150元/每套,户名: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80020000009640759,开户行:南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东分社。请填写拟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并在缴款单备注、用途或摘要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注:下午14: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雄市财政局三楼招标会议室。九、开标时间: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十、开标地点:南雄市财政局三楼招标会议室。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9日止。十二、联系事项(一)采购人:南雄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南雄市环城东路66号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1-3936108(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雄市财政局一楼政府招标采购股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1-3818362       附件:1、项目委托协议.pdf      2、询价通知书XJ005.doc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