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长丰县双凤工业区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2019-05-24 09:16:56|作者:清洁吧
法院公告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长丰县双凤工业区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2019.05.23 21:30:44 拍卖公告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6月20日上午10时至2019年6月2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 淘宝网 司法拍卖平台(www.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安徽省长丰县双凤工业区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产权证号:房地权证长丰字第1390017913、1390019009号),房产建筑总面积约:14466.57㎡;(土地证号:长丰县国用2011第0236号),土地面积约:16597.00㎡,终止年限2060年5月21日,厂房结构:钢、钢混,办公楼结构:钢、钢混,评估价:32894000元,起拍价:27959900元,整体拍卖,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保证金:270万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合肥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合肥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五、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动产)。拍卖标的物能够办理不动产权证时,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6月1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 司法拍卖平台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9年7月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户名:长丰县人民法院代管款;开户行: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011287110300000018),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一、有商业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内到:1、合肥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贷款流程及因贷款涉及到的相关费用。联系人:王经理138551283062、意向竞买人也可采用其他方式筹款。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合肥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6662901法院地址:安徽省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拍卖辅助机构:合肥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经理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855128306、0551-62915110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与潜山北路交口天一大厦21层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