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97号1号楼6单元12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19-05-24 09:21:50|作者:清洁吧
法院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97号1号楼6单元12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2019.05.23 17:27:56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23日10时至2019年6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97号1号楼6单元12号;建成年份:1999年;户型:三室两厅一厨一卫;朝向:南北;产权证号:0201024821;房屋所有权人:乔**;建筑面积:132.54平方米;设计用途:成套住宅;房屋登记类别:公产交易。2.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套房产房屋登记类别为公产交易,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以及竞买后能够再行转让、过户,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起拍价:85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6月23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维修基金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类型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差价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6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网拍时间告知的相关说明。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无法通知的理由:联系不到当事人。为了快速变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已将相关法律文书、评估报告及相关法律事宜用公告的方式送达。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7月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润华支行,账号3111110036276664740)。如需办理贷款手续,请务必于指定时间之前交纳拍卖尾款,若无法如期交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371- 6668265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看房电话: 15803806090 看房时间:5月23日至6月22日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9-3号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