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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农村垃圾整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05-25 09:00:15|作者:清洁吧
乐亭县农村垃圾整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4 20:03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乐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乐亭县农村垃圾整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Z130225190035 2.采购项目名称:乐亭县农村垃圾整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相关的内容,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3)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7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7.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唐山市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乐亭县将军路99号)。 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可以二维码查询的可以不提供原件。 8.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由采购人组织:无 ,投标人自行考察。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5月6日 北京时间:上午08:30-09:30。 1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唐山市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唐山市乐亭县将军路99号)。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6日 北京时间:09:30; 12.开标地点:唐山市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唐山市乐亭县将军路99号)。 1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宋德强 联系电话:18532571166 通讯地址:乐亭县金融大街53号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利智 联系电话:0311-69052016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备注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备注2: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