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9027)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5-29 09:18:17|作者:清洁吧
[ 编号:HSCGZB2019027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9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5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3个月(自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31日)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报价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3个月(自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31日)
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按中标价计,不递增)
特别说明:1.合同期内的派驻人员工资福利不因物价上涨因素进行调整。
2.本项目原合同服务期到2019年5月31日,在此过渡期内(即2019年6月1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所产生的购买劳务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须与原服务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3.在合同期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申请增加任何费用、报销任何费用。
拟招一家劳务公司派驻人员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限为3个月(自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31日),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50000.00元。每名派驻人员福利待遇不得低于相关部门出台的费用标准或采购人原有的购买劳务服务人员工资。每名派驻人员采用标准工时工作制。
2. 派驻人员配备方案
(1)拟配备如下人员:
序号
职务
职务明细
岗位数量
岗位数量汇总
备注
1
厨房服务
区局厨师
3
12
2
区局:会议、厨房服务
1
3
区局厨工
3
4
德政办公区厨工
1
5
东里分局厨师
1
6
莲下分局厨工
1
7
莲下分局厨师
1
8
东里分局厨工
1
9
保安服务
区局保安
3
18
10
德政办公区保安
7
11
莲下分局保安
4
12
东里分局保安
4
13
后勤服务
办公室司机
1
6
14
局机关文员
4
15
信息中心维护人员
1
19
涉税服务
第一分局
8
17
20
莲下分局办税厅
3
21
东里分局办税厅
3
22
凤翔分局
1
23
澄华分局
1
24
税源管理股
1
25
保洁服务
区局清洁工
4
6
其中清洁组组长1名
26
莲下分局清洁工
1
27
东里分局清洁工
1
备注
1、年龄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
2、成交供应商应在同种工资待遇的情况下优先聘用采购人原有的购买劳务服务,确保采购人正常工作需求。
(2)派驻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思想品德端正,具有正确的人生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b身体健康,能胜任所需岗位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体检报告。
(3)其他要求:
a成交供应商录用人员按岗位要求需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b用人单位对成交供应商录用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5天(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
2.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8.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
11.上述资料一式三份,采用A4纸规格,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序号4-7可参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附件2的格式提供。
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下午15:30(15:00开始接收报价文件)。
九、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时间:2019年6月10日下午15:30。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3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澄海区税务局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泰安一横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8721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邮编:5158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