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铜陵市长江岸线应绿尽绿绿化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2019-05-29 09:24:37|作者:清洁吧
【信息时间:2019/5/28 (小额)铜陵市长江岸线应绿尽绿绿化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现拟对铜陵市长江岸线应绿尽绿绿化工程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有色码头南侧,滨江大道西侧。 2、项目范围:本工程为铜陵市长江岸线应绿尽绿绿化工程。按照总说明、工程量清单、图纸所载明的内容。 3、工期: 25 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 3350050.54元(含暂列金额 28 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15 %(暂列金额不作下浮),即2889542.96元(含暂列金额28万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项目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铜陵市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绿化专业类别企业。(名单详见铜陵市交易中心网站“定点库”栏。)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使用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单位,需提供证件网站查询截图,或确保证书二维码扫描无误。 三、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小额工程的企业,请前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办理窗口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并网上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注:上述资料不需要复印装订!审核通过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交易中心存档。 1、定点抽签时间为:2019年 5 月31日,13时 30分 。 2、定点抽签地点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四、定点抽签方式 现场报名结束后,项目单位代表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审查通过的企业单位中抽取一名成交单位。 五、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 六、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共计 16080 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50%;一年养护期满经中间验收合格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70%;二年养护期满经终验办理结算审计后支付剩余尾款。(本工程税金需缴纳至铜陵经开区) 八、清单控制价编制原则 1、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标准。 2、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编制; 3、税金费率执行安徽省造价[2019]7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4、材料价格参照2019年第4期《铜陵工程造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执行市场价。 九、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以上调整因素价款的确定: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清单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按照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 E.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F.暂列金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工程结算时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十、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报向招标人报送工程审计资料,每延期一月的按合同价款5%给予承包人违约处罚,在工程结算价款内扣除。 2、承包人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工程结算,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核减额超过施工单位报审额5%的,按经开区开政(2017)30号文规定的处理意见执行。 十一、其他约定 1、关于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等,在进场前必须由监理、业主代表或设计人员认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及效果后,方准予进场使用。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引起的相关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区域围挡、排水费用已考虑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3、施工期间,拆除、运输等应注意安全防护;清理、清运应注意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执行建管〔2016〕26号文《关于印发2016年铜陵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铜陵建政[2008]99号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4]13号文(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相关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高要求为准)。 4、养护期间现场养护人员不得少于9人。 5、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道路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6、绿化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34/T 5016-2015),以及铜陵市园林绿化施工、养护、行道树施工等三个导则的具体要求和栽植施工、验收等标准执行;各种苗木进场前由发包人代表到采购现场进行实样挑选(对树型及规格进行管控),否则不予以采购或栽植,并无条件按发包人要求更换。工程结算按实际成活苗木结算。 7、乔木、灌木、地被及草坪的种植和养护二年,死苗、死株必须在一个月内及时更换;不能达到建设单位的养护要求,养护不能及时到位的,每次经检查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处以2000-10000元罚款;连续二次不符合要求的处以绿化工程合同价2%的罚款;连续三次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另行委托单位养护,养护费用从工程尾款中扣除。 8、苗木质量技术要求: ①苗木的高、径、冠的尺寸根据图纸设计; ②苗木必须品种纯正,长势旺盛,无病虫害。苗木必须是苗圃培育苗,不要假植苗木。苗木自栽植之日起第二年5月份检查苗木的成活率,如有死亡需要进行补栽(成活必须是上部正常萌发生枝,下面萌发,上面枯死不计成活率); ③苗木树冠以叶面的主要冠面测量其宽度,不包括偶然伸出的枝条;常绿树应树型完整,枝条充实,无偏枝,下部枝条饱满不枯萎,生长旺盛;落叶乔木要求树型优美,保留自然树型,定植后为提高成活率可做疏枝修剪,但应保证树型完整,不能砍掉主枝,不允许使用独干树;落叶乔木应树干通直,无附生枝,无枯枝;花灌木要求内膛多枝,枝条饱满,无徒长枝,株型整体。 9、绿化工程应含场地平整、苗木(树木花草)的购置、运输、上下力资、挖穴、栽(种)植、种植前翻土、施肥、浇水、除草、除虫、修剪整枝、支撑、遮阴覆膜、绿化场地保洁和两年内的(保)养护管理、税金等所有费用。 10、维护、验收与移交:一级维护,维护期二年;栽植养护期满后建设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管护单位。 11、种植土需采用符合种植条件的土壤,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回填。 12、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17]174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13、建筑垃圾外运根据铜陵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铜城管办[2019]1号文执行。 14、工程管理按经开区、总公司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开政[2017]29号、开政[2017]30号、开总[2017]10号)执行。 15、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二、联系方式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 联系人:褚工 联系电话:0562-5885883 联系地址:铜陵市投资大厦五楼工程科(铜井路与学士路交叉口)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62-2681961 联系地址:铜陵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