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钢材)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6-03 09:00:14|作者:清洁吧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由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道路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市规划国土函[2018]26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谈判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的钢材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各潜在谈判人参加。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总建筑面积约136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15米。①西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58公顷,利用西地块及西广场北侧京新桥下用地实施公交枢纽功能,设置枢纽换乘大厅、乘客候车设施、公交业务用房、枢纽指挥用房、公安管理用房、保安保洁用房、与慢行通道结合的地下换乘空间等设施,京新桥下地面设置了公交驻车区、部分到发功能、以及办公停车功能。安排公交线路12条,设置发车站台12个、到车站台4个,驻车位100个(主要安排在京新高速桥下),自行车停车位900个。枢纽主楼位于枢纽西地块内,换乘连廊及上下客区位于西地块、枢纽代征道路、京新高速用地内,总建筑面积约1355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1.5米,容积率0.62,绿化率20%;东地块总建筑规模60平方米,建筑高度6米,容积率0.035,绿化率10%。枢纽主楼首层地面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7.800m。配套实施室外市政管线、场区内部道路、停车场、绿化。②东地块规划用地为0.17公顷,包含公交过境站台、自行车停放区,总建筑面积60平方米。配套实施室外市政管线、场区内部道路、自行车停车场、门卫、绿化、围墙大门等设施。③除枢纽建设用地外还包含如下几部分功能:枢纽配套广场用地及相应京新桥下广场空间包含火车站西广场及自行车停车区等功能,解决步行换乘及进出的需求,同时安排自行车停车位3500个。在西广场北侧,京新高速两侧包含枢纽代征道路用地。在此用地内实施部分公交车道、公交上下客站台、驻车区、社会车行车道、枢纽换乘等功能。此外需利用京新桥下空间用地满足枢纽换乘、公交上下客及公交车周转、停驻等功能。同步实施大铁地下车库出口一个。西广场南侧,京新桥下设置满足15个出租车上客的站台以及出租蓄车区功能。2.2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表1“物资需求一览表”;3.谈判人资格要求3.1本次谈判要求谈判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公告附表2。4.谈判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于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7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申请表(详见附表3)及购买谈判文件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谈判组织单位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及电话:李玉平15200066334,邮箱:1033251812@qq.com),向谈判组织单位报名购买谈判文件。(邮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名称格式为“谈判人单位简称+包件号”)。4.2谈判文件均为电子版出售,不接受现场购买,由谈判组织单位发送至各谈判人指定邮箱。谈判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所购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个人汇款等方式)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GC-01包件号。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站交通枢纽项目部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账 号:9961 0150 1022 0111 95444.3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包件谈判保证金详见附表1,电汇至同上银行信息的谈判组织单位帐户中。5答疑谈判人仔细阅读文件后,若有需采购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于2019年6月7日18时00分前将需澄清问题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1033251812@qq.com邮箱中,同时附上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word版本。 6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6.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2019年6月9日上午09时00分至10时00分;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与上地六街丁字路口东侧中铁二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6.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发布。8.谈判时间、地点8.1谈判时间:2019年6月9日上午10时00分至谈判结束止。8.2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与上地六街丁字路口东侧中铁二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9.联系方式9.1谈判组织单位谈判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 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联系电话:152000663348.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海军:18910376563 李玉平:15200066334 附表1:物资需求一览表物资需求一览表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条件交货地点交货周期谈判文件售价谈判保证金交货状态1GC-01盘条φ6吨60送到指点地点北京市海定区上地2019年6月10日至工程完工200元/包2000元验收合格2盘条φ8吨803盘条φ10吨1104螺纹钢Φ12吨3755螺纹钢Φ14吨3856螺纹钢Φ16吨3707螺纹钢Φ18吨1458螺纹钢Φ20吨1259螺纹钢Φ22吨11010螺纹钢Φ25吨8011工字钢25B吨3012工字钢45C吨75注:本表所述材料需求均依据工期安排预估数量,其实际采购需求数量及规格以最终施工图纸为准,并据施工工期安排为调整依据。 附表2: 谈判人资格条件要求竞争性谈判编号:CR22SZ-QH-WZGC-2019-001谈判人资格条件要求1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2销售能力要求:年销售规模2万吨以上。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最近2年(2017-2018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千万元人民币,有一定垫资能力且垫资能力不小于600万元;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两年(2017年-2018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证明。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投标产品最近两年(2017年-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高线、圆钢、螺纹钢各1份。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三年以来具有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3项及以上,或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3个供应量1000吨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6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区的供应、集散能力。7 代理商需提供能获得稳定资源支持的钢厂证明文件。8其他要求: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④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18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名单的供应商及2018年9月份以后注册的新公司;(1)谈判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附属机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5)缺乏有效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6)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9.谈判人需知悉所有采购人交货地点具体位置,每个包件的投标单价即为该包件内各分部安装验收合格后的综合单价,谈判人中标后不服从采购人安排的,视谈判人违约,并扣除该投标人参投所有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在《2017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名单的供应商及2018年9月份以后注册的新公司。 附表3:购买谈判文件申请表购买谈判文件申请表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钢材)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编号:CR22SZ-QH-WZGC-2019-001申请人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购买谈判文件物资名称包 件 号联 系 人手 机办公电话办公传真电子邮箱邮 编公司地址声明谈判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购买人(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