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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06-04 09:07:44|作者:清洁吧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19-06-03 21:06:14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江夏区财政局夏财采计【2019】00360号采购计划执行确认书要求,湖北宏胜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HSZX-JX-FW-2019-018 二、项目名称: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 90万元 四、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具备同等效用); (4) 开户行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两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并提供身份证、证明文件(合同和中标通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务合同; (6)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内类似服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必须签发有日期;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近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之前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人须一次性提交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胶装成册)一份参加报名现场原件审核,复印件不退。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单位,将不能获取磋商文件。 (1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宏胜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农村商业银行10楼);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1、送达地点:湖北宏胜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2、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18日14时30分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湖北宏胜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618602769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81号 代理机构:湖北宏胜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农村商业银行10楼 联 系 人:謝 工 联系电话:027-8669728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63102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信息来源:http://www.ccgp-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