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人民法院关于宁乡市玉潭镇玉兴路2号(豪德市场)A区7街1栋102A号商业房产(变卖)的公告(变卖)
2019-06-04 09:17:07|作者:清洁吧
法院公告 宁乡市人民法院关于宁乡市玉潭镇玉兴路2号(豪德市场)A区7街1栋102A号商业房产(变卖)的公告(变卖) 公告时间:2019.05.29 11:26:43 宁乡市人民法院变卖公告(变卖) 宁乡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14日10时至2019年8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0731/07,户名:宁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提示:变卖公告期为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13日,变卖竞价期为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8月13日。具体变卖规则请见变卖公告中第三条的变卖方式。一、变卖标的:宁乡市玉潭镇玉兴路2号(豪德市场)A区7街1栋102A号商业房产标的建成于2011年,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权证号为宁房权证玉潭字第713009843号,建筑面积488.58㎡,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房屋总层数为三层。土地使用证号为宁(2)国用2013第3827号。登记日期为2013年6月。特别提示:1、标的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潭支行。2、房屋已出租,102A号与102号已打通使用,承租范围为1楼(正迈灯饰进门处)、1楼楼梯间与灯装饰处及2楼至3楼。根据租赁合同显示:每年房租一楼顶部和独立出入门面1万元,二楼全部2万元,三楼部分生活区5000元。租赁期限为201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17日,租金每年6月份交付。租赁合同发生在该房产设置抵押之后,如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所有权人与租赁权人私自设立的租赁权,房屋的实际买受人可向法院另行起诉撤销租赁合同。3、以上信息均摘自深国房评字第12080752019010019号评估报告,对变卖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现状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评估价:4811021元,变卖预缴款:3079053.6元,保证金:300000元(保证金仅作为买受人悔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增价幅度:10000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起拍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3时到17时);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3079053.6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特别提醒:本次变卖以标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而参拍的,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的认可且无异议,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6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九、与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不计息);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七日内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注明买受人和资产名称) 户 名: 宁乡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营业部 账 号: 5963 7269 8922联 行 号: 1045 5100 3714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13687351998(湖南鑫利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宁乡市玉潭镇二环路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