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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10 09:31:27|作者:清洁吧
丽水市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第二食堂的委托,就其丽水市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2019 123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备注 1 丽水市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 项 丽水市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外包,详见第三章 70万元/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组织类型:委托代理分散采购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3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4投标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5特定条件: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代管食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为代管食堂的,需同时提供代管合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 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8. 招标文件获取(报名): 8.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2时间:2019年06月06日-2019年06月14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3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8.4联系人:严勇军、杜益龙 8.5联系电话:0578-2121173、2172379 8.6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为代管食堂的,需同时提供代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保证金交纳及交付方式: 9.1投标保证金:不需提交 10.履约保证金 10.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 11投标文件递交: 1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8日9:00(北京时间) 11.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12.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8日9:0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14.联系方法: A.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勇军 联系电话:0578-2121173、13695793309 传真:0578-2121173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B.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第二食堂 联系人:占先生 联系电话:0578-280221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C.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传真:0578-2669165 地 址:丽水市财政局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16. 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第二食堂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06日 附件信息: 19.6.6标文发布稿-丽水市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doc514.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