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云大道8号玉屏齐云府3幢部分商业用房出租招标公告
2019-06-15 11:42:31|作者:清洁吧
齐云大道8号玉屏齐云府3幢部分商业用房出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8号玉屏齐云府3幢部分商业用房出租 项目编号 806261 挂牌起始日期 2019年6月1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9年6月27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长延长至2020年6月13日),其他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至该延长周期结束时,本项目公告期结束(如出租方或相关管理部门在公告延长期间提出终止,则本项目公告期结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8号玉屏齐云府3幢。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 所在层数 总层数:5层,地上4层,地下1层,出租标的位于第1层、第3层、第4层 租赁面积 4542.18㎡,其中:第一层:607.73㎡;第三层:2304.45㎡;第四层:1630㎡。 租赁期限 10年,租赁期限及租金计算日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6个月后的次月公历1日算起。 租金支付 方式 按半个合同年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5万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玉屏齐云府小区3#楼,附近有黄山学院,超市、银行、宾馆等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其他情况 1、出租标的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备案。 2、钢混结构;毛坯;通水、通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0年期租金评估价格为人民币8,993,516.4元 评估基准日 2019年5月16日 评估机构 江苏天元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10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933.06万元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黄山旅游玉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0066794363XB 注册地: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迟武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黄山旅游玉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出租持有的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8号玉屏齐云府3幢部分商业用房,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况;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8号玉屏齐云府3幢部分商业用房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经营业态 经营业态应为生活休闲类。意向竞租方在报名时须填写《房屋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 2、特别提示 (1)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至计租日止为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潢、装饰、装修的时间,该期间不计租金,不计入10年租赁期限,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2)出租方将增设两部客用电梯供承租方使用,电梯购置及安装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电梯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安装完成,电梯交付承租方使用后,承租方每年需向出租方交纳电梯年检、折旧等费用合计1万元/年/部。 (3)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所有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3、交易方式 (1)信息发布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意向竞租方应当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报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低于出租底价的或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意向竞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本标的成交价,该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应在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以上述确定的标的成交价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信息发布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确定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半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且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承租方须按以下进度及要求支付租金,否则视同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①第1个半个合同年度至第8个半个合同年度,每半个合同年度租金按10年租金成交价格*4.82%计算支付; ②第9个半个合同年度至第12个半个合同年度,每半个合同年度租金按10年租金成交价格*4.97%计算支付; ③第13个半个合同年度至第16个半个合同年度,每半个合同年度租金按10年租金成交价格*5.12%计算支付; ④第17个半个合同年度至第20个半个合同年度,每半个合同年度租金按10年租金成交价格*5.27%计算支付。 2、第一个半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半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半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半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标的交割 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出租标的水、电、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方将增设两部客用电梯供承租方使用,电梯购置及安装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电梯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安装完成,电梯交付承租方使用后,承租方每年需向出租方交纳电梯折旧、年检等费用合计1万元/年/部。”的情况已完全知悉并遵照执行。 3、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承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装修改造后,自行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店招、商业广告设置,必须经相关部门、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设置。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经营业态,如经营管理需要变更业态,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电梯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电梯、物业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腾空出租标的,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用使用费。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自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7日(每工作日8:00至11:30,14:00至16:30) 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出租文件》),每套报名资料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及相关文件填写样本详见本公告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意向竞租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含延长公告期),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交易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且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半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7)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竞租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另行通知 增价幅度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另行通知 服务费 附件下载 附件1:报名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李经理(0553-3117526)、洪经理(0559-2330288) 技术支持 姚经理(0553-3117326)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1:30,14:00-16:30 单位地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三楼)、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其他 黄山旅游玉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