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保洁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2019-06-18 19:38:17|作者:清洁吧
关于政府购买保洁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李松蓢社区工作站购买办公楼保洁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1.为做好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的保洁工作,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优美,创造一个良好舒适安全的办公环境,我社区已于2018年通过购买保洁服务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现合同即将到期,为做好衔接工作,我社区拟向有资质和能力的相关单位购买保洁服务。 2.本次保洁服务购买期限为4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项目预算金额: 960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邀请招标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浦园号2号 联系人:梁华东 联系电话:13510615425 传真:0755-27126398 电子邮箱:372778113@qq.com 公告日期:2019 年 6 月 18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