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海沧校区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家具采购项目
2019-06-25 16:33:44|作者:清洁吧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海沧校区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家具采购项目 2019-06-25 13:16:34.0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 乙方:厦门德益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WS[GK]2019019的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海沧校区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家具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A060199 其他床类 其他床类 1 项 国内 4508280 4508280 德益 详见标的说明一览表 合计: 45082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万零捌仟贰佰捌拾元整(¥45082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并签订生产图纸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厦门一中海沧校区;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须在生产前,向甲方确定所供货物的相关事项,家具款式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以及是否增减后方可投入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2、乙方须在生产本次采购家具的过程中,邀请甲方代表到工厂对产品从进料、开胚、上漆、成型等一系列生产程序进行检查、监督;甲方根据合同进度可以采用书面函件形式要求供应商对生产情况合理改进,乙方应予书面答复,并制定完整的整改措施。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检测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再有任何增补。安装过程中,接受物业的管理,造成二次污染及破坏,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直至修复完成。 5.3、乙方须在保证按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数量进行供货外,还应保证能够免费提供足够的样品供甲方邀请相关部门对其在封闭式的环境中进行开放性的检测;如经检测家具环保等指标达不到国家以及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乙方应按中标价的2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5.4、未按工期内完成交付使用并最终验收合格,每逾期一天,罚款为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 5.5、安装过程中,乙方应与相关单位互相协调配合,充分考虑现场的各种客观因素。乙方须接受物业管理,应进行现场维护,对所有设施均有责任进行防护和爱惜,造成损坏的应及时进行修复,不得对周围环境和设备造成破坏和污染。 5.6、本项目施工地点因单位日常办公,乙方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确保工期如期完成,如安全、保洁、噪声等防患以及施工计划安排措施。 5.7、甲方根据现场实际要求有权对货物的颜色、款式等作出细微调整,中标价不变,乙方不得因此增加任何费用或持有任何异议。 5.8、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根据甲方指定位置进行摆放;如果指定摆放的位置被占用,乙方需把占用位置的货物运往甲方所指定的其他地方,且不得损坏。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A、验收标准 1. 所用的钢板应符合GB/T 700-2006规定的Q195以上牌号材料; 2.所用不锈钢应达到GB/T 3280-2007中规定的SUS304以上牌号材料; 3.所用电镀件应经24小时中性盐雾试验评级为10级; 4.国家标准GB/T3324-2008木家具 通用技术条件; 5.国家标准GB/T3325-2008金属家具 通用技术条件; 6. 国家标准GB/T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 7.国家标准GB/T14532-2008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办公家具 木制柜、架; 8.国家标准QB/T2384-2010木制写字桌; 9.国家标准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10.国家标准GB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11.国家标准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 12.国家标准GB/T13667.3-92手动密集书架技术条件; 13.部颁标准QB/T1952.1-2003软体家具沙发; 14.部颁标准QB/T1951.1-1994木家具; 15.部颁标准QB/T1951.2-1994金属家具; 16.部颁标准QB/T2530-2001木制柜; 17.部颁标准QB/T2348-1998木制写字桌; 18.部颁标准QB/T2280-2007转椅; 19.其他国家及行业标准。 上述标准若有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和部门标准执行。 B、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使用验收:中标人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货物安装、组合、调试,由甲方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4、甲方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软硬件)、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5、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提交环境检测合格证书 6、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7、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货到现场支付50% 2 45 通过验收支付45% 3 5 终验合格之日起至保修期届满支付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9.1本批采购项目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10、违约责任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 乙方: 厦门德益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文园路93号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北区孙坂南路56-58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吴文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吴仲希 联系方法: 13696993966 联系方法: 1535933060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厦门湖滨支行 账号: 账号: 35101551001050016522 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