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河尾路段的房地产( 物业 在正文中 )

2020-04-19 00:00:00|作者:清洁吧
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河尾路段的房地产 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河尾路段的房地产 标签: 福建省采购 福 建 省 漳 浦 县 人 民 法 院 变卖公告 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5月7日10时至2020年7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6/06),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河尾路段的房地产。 房屋总层数为4层,拍卖标的物位于1-4层。总建筑面积为536.62平方米,其中店面建筑面积为118.7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417.86平方米,规划用途分别为商住楼、普通住宅,钢混结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浦房权证漳浦字第12854号、12855号、12848号、12849号,产权证登记日期为2011年4月13日。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浦国用(2005)第0769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4.84平方米,商住用地,国有出让,终止日期至2054年10月27日。该标的物详细区位状况、土地情况、建筑物情况、装修等信息请自行参考后附评估报告。 特别事项情况说明: 1、该标的物房屋产权为被执行人叶德花及其丈夫陈跃宗按份共有,产权份额各占50%;土地使用权人为陈跃宗。现查明陈跃宗已死亡,产权过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不动产中心。 变卖标的物评估价:3769718元 变卖标的物所有权人:叶德花、陈跃宗(已故) 变卖价:3200000元,保证金:32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购房者须符合当地购房政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漳浦县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二人及以上合伙参加竞买的应委托代理人或者确定参加竞拍人,并在开拍前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视参与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日前一工作日17时止接受咨询。看样、展示时间:2020年5月6日10点至10点30分。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胡法官) 预约看样及咨询电话:18760620230 四、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整改、拆除。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竞买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并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税收)由买受人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若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费用,除本次交易的税费外,另外增加的税费及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本次变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网上变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与漳浦县人民法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 7 天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漳浦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浦支行,账号:162060100100154535),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18760620230、0596-321662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西城路B14号。 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