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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阳城镇江滨西路29号【正升华府】地下室1号车位( 物业 在正文中 )

2020-04-19 00:00:00|作者:清洁吧
阳山县阳城镇江滨西路29号【正升华府】地下室1号车位 阳山县阳城镇江滨西路29号【正升华府】地下室1号车位 标签: 广东省采购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公开拍卖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阳山县阳城镇江滨西路29号【正升华府】地下室1号车位的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5月18日10时起至 2020年5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63/04,户名: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阳山县阳城镇江滨西路29号【正升华府】地下室1号车位【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阳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592号】,建筑面积:32.27平方米,套内面积:12.72平方米。评估价:98400.00元,起拍价:88560.00元,保证金:8856元,增价幅度:1000元。(详细情况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评估报告电子版)。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地址:广东省阳山阳城镇工业大道北169号)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如需补办委托的请到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办理(只限已报名但未开拍的委托手续,已开拍的无法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案号:(2019)粤1823执755号 咨询电话:0763-6846679 看样时间:本院不集中安排看样。 看样地点: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六、特别提示 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应缴未缴税费和其他费用等上述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三)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恶意哄抬拍卖价格成交后悔拍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构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5月2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阳山县人民法院,帐号:4470000104001351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阳山县支行营业部,并在付款用途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9)粤1823执755号案拍卖余款】”,到账为准),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63-6846679(张法官、案件承办人) 法院监督电话:0763-6846696。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工业大道169号。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阳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