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法院关于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74号房屋(变卖)的公告(变卖)( 物业 在正文中 )
2020-05-11 00:00:00|作者:清洁吧
法院公告 鹿寨县人民法院关于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74号房屋(变卖)的公告(变卖) 公告时间:2020.05.11 08:12:09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0年05月26日10:00至2020年07月25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户名:鹿寨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李巧所有的位于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74号的房屋,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74号房屋。(一)标的物详情:此房屋位于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74号,8房1厅8卫1露台,规划用途:商住。建筑面积398.2平方米,占地面积:82.88平方米,总层数5层。毛坯房。房产证号:桂房权证鹿寨字第D0063911号;土地证号:鹿国用(2014)第07-0382号。该房屋于2014年02月27日办理第一次抵押登记,与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73号房屋共同抵押,抵押权人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债权数额为250万元。该房屋于2017年06月06日办理第二次抵押登记,与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73号房屋共同抵押,抵押权人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债权数额为245万元。该房屋于2019年05月23日被鹿寨县人民法院查封。(二)权属情况:有产权证。(三)抵押情况:有抵押。(四)房产现状:毛坯房。(五)查封情况:已查封。(六)租赁情况:无。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表仅供参考。该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种、税费问题请有意购买者开拍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尚欠的水电费、物业费、煤气费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变卖竞价时间:2020年05月26日10:00至2020年07月2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797036.80元,保证金1594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拍卖平台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拍卖标的的现场展示、咨询、看样、网络竟价指导、交接、不动产过户、登记等辅助服务,已委托柳州市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联系电话:0772-6533588/18276753349潘经理,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023-3338。为方便工作安排,请务必提前预约,自行前往。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不对标的物的材质、品质等情况进行任何担保。标的物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关产权证照的办理及过户、相关税费及手续的办理及其他限制性交易措施(如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等)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本院不予负责。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子账户(户名:鹿寨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鹿寨县支行政军路分理处,子账号:62284008570167953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九、是否可以适用 拍卖按揭贷款 :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咨询电话:0772-6869703 刘法官0772-6807729 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3号。 鹿寨县人民法院2020年05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s://sf.taobao.com/notice_detail/26919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