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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后勤集团食品及其他材料合格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保洁 在正文中 )

2020-05-11 00:00:00|作者:清洁吧
同济大学后勤集团食品及其他材料合格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招标文件-同济大学后勤集团食品及其他材料合格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发售稿(重招).pdf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受同济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济大学后勤集团食品及其他材料合格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济大学后勤集团食品及其他材料合格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63365BX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沛霖、徐迪项目联系电话:021-62791616-203、1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同济大学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联系方式:李老师021-659888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代理机构联系人:何沛霖、徐迪021-62791919-203、120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包件一:鸡、鸭肉等;包件二:猪肉等;包件三:牛、羊肉等;;包件五:冷冻蔬菜等;包件六:半成品等;包件七:调味品、南北货、杂粮等;包件八:烘焙原料等;包件十:预包装食品等;包件十一:饮料冷饮等;包件十二:厨杂、餐具等;包件十三:餐饮用洗涤用品等;包件十四:食品级一次性用具等;包件十五:专供临港校区;包件十六:即时采购供应商(酒店餐饮类);包件十七:高档西点、糕点等;包件十八:五金耗材、日用百货等;包件十九:绿化等;包件二十:图文标识等;包件二十一:日常物耗品等;数量:壹项;基本概况介绍:为执行国家及学校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采购水平、质量,确保后勤食品供应的安全、质量等,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遴选后勤货物供应商,要求响应人严格遵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7年5月1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 财务状况报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打印日期为准;(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 近三年(从2017年5月1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5)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 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件一、包件二、包件三、包件五、包件六、包件七、包件八、包件十、包件十一、包件十五、包件十六、包件十七);(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时间:2020年05月11日 16:00 至 2020年05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0:30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0:30六、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19楼电梯厅屏幕) 七、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同济大学为部属高校,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3.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1:00,13:00~16: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好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拟购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正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招标机构向其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4.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2020年6月2日10:30时(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可以在2020年6月2日8:30时(北京时间)之后开始递交投标文件,建议各投标人错峰递交文件。5.已在本项目包件一、包件二、包件三、包件十一、包件十六、包件十八、包件二十一中入围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包件的竞争。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