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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春镇九龙段道路绿化养护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保洁 在正文中 )

2020-05-17 00:00:00|作者:清洁吧
发文日期:2020-05-16 10:12 作者: 寿春镇九龙段道路绿化养护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C-2020-015 一 、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寿春镇寿春南路春申大道路口至防洪圈堤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2、采 购 人: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寿春镇寿春南路春申大道路口至防洪圈堤道路两侧高杆及绿化带矮植灌木(含花池)的绿化管养,具体内容为:树木修剪、杂草清除、涂白、浇水施肥(不含购肥费用)、毁绿种菜的清理及因管护不当造成的死树补植等。服务期限为3年。 2、最高限价:每年肆万元。 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公司近两年(2018年1月至今,以养护截止日期算起)已完成的包含道路的绿化养护或保洁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 5月19日 9:00时止,地点:寿春镇人民政府四楼招标办。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9日9: 00 时在寿春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六、定标方式:①采取合理负低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②取实际参与报价企业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报价等于该平均数的为预中标单位,如没有等于该平均数的报价,取低于该平均数的最接近报价为预中标单位,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的预中标单位,采用现场摇号方式定标。 七 、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注册地在寿春镇范围内,在寿春镇范围内办理税务事项的公司。 2、出席开标会议人员必须于2020年5月19日上午9 时00 分前携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业绩证明资料、密封的报价单到寿春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煌、张艳 电 话:13675640203、0554-4022512 附件:寿春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