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江北铜矿片区(铜矿片区、曼斗片区)项目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的( 环卫 在正文中 )
2020-05-20 00:00:00|作者:清洁吧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江北铜矿片区(铜矿片区、曼斗片区)项目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的公示 根据景洪市更新办报来的《关于转报审批江北铜矿片区(铜矿片区、曼斗片区)项目基础设施承载力分析报告及经济指标的函》(景城更新办函〔2020〕3号)。经核实,申请的项目用地位于景洪市江北铜矿片区、曼斗片区,铜矿片区项目四至范围为:东临昆磨高速,西接曼泐路,南临宣威大道,北临澜沧江路,面积为:103037.25平方米;曼斗片区项目四至范围为:曼斗村内及环卫站、水泥厂宿舍区,面积为:210971平方米,在《景洪市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为推进景洪市城市更新改造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高旅游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快江北铜矿片区旧城改造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会议要求。2020年3月27日,景洪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召开并通过了江北铜矿片区(铜矿片区、曼斗片区)调整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基础设施承载力分析报告。2020年4月29日,景洪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召开规划控制指标论证会,现将经专家论证的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7日,凡是对调整江北铜矿片区(铜矿片区、曼斗片区)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规委会办公室反映,也可直接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市规委会办公室 0691-2134138 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0691-2136213 景洪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关于调整江北铜矿片区(铜矿片区、曼斗片区)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专家组意见 根据景洪市更新办报来的《关于转报审批江北铜矿片区(铜矿片区、曼斗片区)项目基础设施承载力分析报告及经济指标的函》(景城更新办函〔2020〕3号)。经核实,申请的项目用地位于景洪市江北铜矿片区、曼斗片区,铜矿片区项目四至范围为:东临昆磨高速,西接曼泐路,南临宣威大道,北临澜沧江路,面积约为:103037.25平方米;曼斗片区项目四至范围为:曼斗村内及环卫站、水泥厂宿舍区,面积约为:210971平方米,在《景洪市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 为推进景洪市城市更新改造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高旅游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快江北铜矿片区旧城改造工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更新办的相关会议要求,并根据项目规划城市综合体的设计理念及更有效的利用土地,景洪市城市更新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对江北铜矿片区旧城改造项目铜矿片区、曼斗片区两大片区的规划、用地性质及经济指标进行调整。 一、铜矿片区黎明城项目的申请调整如下: 1、地块用地性质为:综合商住用地(RB)。 2、车位配置为:住宅:1车位/150㎡, 商业:1车位/200㎡。 3、整合为六个地块,申请经济指标如下: (1)原B-20-02(部分)用地面积:8669.30㎡,用地性质为C2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容积率≤4.5; 原B-22-01(部分)用地面积:2315.25㎡;用地性质为C2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45米、容积率≤2.5; 取消规划道路面积2151.96平方米。 拟调整为TZ-B-19(1#地块),用地面积:13136.51㎡,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容积率≤4.5。 (2)原B-22-01(部分)用地面积:11467.38㎡,用地性质为C2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45米、容积率≤2.5; 原B-22-02用地面积:3746㎡;用地性质为U29,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20米、容积率≤1.5; 原B-22-03(部分)用地面积:3219.05㎡,用地性质为G12,绿地率≥95%; 取消取消规划道路面积542.67平方米。 拟调整为TZ-B-20(2#地块),用地面积:18975.1㎡,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米、容积率≤4.2。 (3)原B-21-01(部分)用地面积:8763.4㎡,用地性质为C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容积率≤3.5; 原B-22-01(部分)用地面积:2350.92㎡;用地性质为C2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45米、容积率≤2.5; 取消规划道路面积1763.74平方米。 拟调整为TZ-B-21(3#地块),用地面积:12878.06㎡,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容积率≤6.5。 (4)原B-19-01(部分)用地面积:5532.45㎡,用地性质为R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容积率≤4.5; 原B-21-01用地面积:4716.63㎡;用地性质为C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容积率≤3.5; 取消规划道路面积2155.62平方米。 拟调整为TZ-B-22(4#地块),用地面积:12404.7㎡,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66米、容积率≤6.7。 (5)原B-19-01(部分)用地面积:27193.55㎡,用地性质为R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容积率≤4.5; 取消规划道路面积1616.83平方米。 拟调整为TZ-B-23(5#地块),用地面积:28810.83㎡,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容积率≤5.0。 (6)原B-20-01用地面积:13563.28㎡,用地性质为R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45米、容积率≤2.5; 原B-20-02(部分)用地面积:3217.56㎡;用地性质为C2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容积率≤4.5; 取消规划道路面积51.22平方米。 拟调整为TZ-B-24(6#地块),用地面积:16832.05㎡,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米、容积率≤4.2。 二、曼斗片区江北“曼斗村”项目的申请调整如下: 1、地块用地性质为:综合商住用地(RB)。 2、车位配置为:住宅:1车位/150㎡, 商业:1车位/200㎡。 3、整合为十九个地块,申请经济指标如下: (1)原D-01-01用地面积:24900㎡,用地性质为CR,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36米、容积率≤2.0; 拟调整为TZ-D-01-01-01地块,用地面积:18653㎡,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5.2; 拟调整为TZ-D-01-01-02地块,用地面积:6247㎡,用地性质为R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5.2。 (2)原D-01-02用地面积:11300㎡,用地性质为E6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20米、容积率≤1.5; 拟调整为TZ-D-01-02-01地块,用地面积:4889㎡,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5.2;增加新规划道路1010㎡。 拟调整为TZ-D-01-02-02地块,用地面积:2500㎡,用地性质为A9,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36、容积率≤1.5; 拟调整为TZ-D-01-02-03地块,用地面积:400㎡,用地性质为G3,绿地率≥35%; 拟调整为TZ-D-01-02-04地块,用地面积:1848㎡,用地性质为R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5.87; 拟调整为TZ-D-01-02-05地块,用地面积:653㎡,用地性质为R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5.2。 (3)原D-02-01用地面积:49100㎡,用地性质为CR,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45米、容积率≤2.5; 拟调整为TZ-D-02-01地块,用地面积:49100㎡,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60、容积率≤6.1。 (4)原D-03-01用地面积:47600㎡,用地性质为E6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20米、容积率≤1.5;取消规划道路1157平方米。 拟调整为TZ-D-03-01地块,用地面积:4852㎡,用地性质为R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5.87; 拟调整为TZ-D-03-02地块,用地面积:23400㎡,用地性质为R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4.3; 拟调整为TZ-D-03-03地块,用地面积:13800㎡,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4.0; 拟调整为TZ-D-03-04地块,用地面积:6705㎡,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3.0。 (5)原D-04-01用地面积:30200㎡,用地性质为E6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20米、容积率≤1.5; 拟调整为TZ-D-04-01地块,用地面积:4400㎡,用地性质为R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5.35;增加新规划道路200㎡。 拟调整为TZ-D-04-02地块,用地面积:15636㎡,用地性质为R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4.6; 拟调整为TZ-D-04-03地块,用地面积:10000㎡,用地性质为B1,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4.3。 (6)原D-05-01用地面积:46000㎡,用地性质为C2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0米、容积率≤1.5; 拟调整为TZ-D-05-01地块,用地面积:25130㎡,用地性质为B13,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容积率≤2.0。 (7)原D-05-02用地面积:8300㎡,用地性质为G12,绿地率≥95%; 拟调整为TZ-D-05-02地块,用地面积:8300㎡,用地性质为G1,绿地率≥70%。 (8)原D-05-04用地面积:23700㎡,用地性质为CR,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36米、容积率≤2.0; 拟调整为TZ-D-05-04-01地块,用地面积:6175㎡,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3.0。 (9)原D-05-05用地面积:26000㎡,用地性质为CR,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36米、容积率≤2.0; 拟调整为TZ-D-05-05-01地块,用地面积:1325㎡,用地性质为RB,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0、容积率≤3.0;增加新规划道路5748㎡。 经参会人员和专家的论证,专家组投票表决,形成如下3套论证意见: 第一套论证意见: 1、江北铜矿片区黎明城项目 统一6个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0 TZ-B-19(1#地块),用地面积:13136.51㎡,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2:8,取消规划道路2151.96㎡。 TZ-B-20(2#地块),用地面积:18975.1㎡,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4:6,取消规划道路542.67㎡。 TZ-B-21(3#地块),用地面积:12878.06㎡,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2:8,取消规划道路1763.74㎡。 TZ-B-22(4#地块),用地面积:12404.7㎡,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4:6,取消规划道路2155.62㎡。 TZ-B-23(5#地块),用地面积:28810.83㎡,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2:8,取消规划道路1616.83㎡。 TZ-B-24(6#地块),用地面积:16832.05㎡,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4:6,取消规划道路51.22㎡。 2、曼斗片区江北“曼斗村”项目 TZ-D-01-01-01地块,用地面积:18653㎡,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1-01-02地块,用地面积:6247㎡,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1-02-01地块,用地面积:4889㎡,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1-02-02地块,用地面积:2500㎡,用地性质为宗教用地,容积率1.0 TZ-D-01-02-03地块,用地面积:400㎡,用地性质为广场绿地,绿地率≥35%。 TZ-D-01-02-04地块,用地面积:1848㎡,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1-02-05地块,用地面积:653㎡,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2-01地块,用地面积:49100㎡,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3-01地块,用地面积:4852㎡,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3-02地块,用地面积:23400㎡,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3-03地块,用地面积:13800㎡,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3-04地块,用地面积:6705㎡,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4-01地块,用地面积:4400㎡,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4-02地块,用地面积:15636㎡,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4-03地块,用地面积:10000㎡,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0 TZ-D-05-01地块,用地面积:25130㎡,用地性质为餐饮用地,容积率r≤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同时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车位/200㎡,非机动车停车位2个/100㎡。 TZ-D-05-02地块,用地面积:8300㎡,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70%。 TZ-D-05-04-01地块,用地面积:6175㎡,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5-05-01地块,用地面积:1325㎡,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第二套论证意见 1、江北铜矿片区黎明城项目 TZ-B-19(1#地块),用地面积:13136.51㎡,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2:8,容积率1.0 TZ-B-20(2#地块),用地面积:15756.05㎡(其中江北控规中B-22-03(部分),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面积3219.05㎡,不同意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4:6,容积率1.0 TZ-B-21(3#地块),用地面积:12878.06㎡,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2:8,容积率1.0 TZ-B-22(4#地块),用地面积:12404.7㎡,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4:6,容积率1.0 TZ-B-23(5#地块),用地面积:28810.83㎡,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2:8,容积率1.0 TZ-B-24(6#地块),用地面积:16832.05㎡,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4:6,容积率1.0 2、曼斗片区江北“曼斗村”项目 TZ-D-01-01-01地块,用地面积:18653㎡,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1-01-02地块,用地面积:6247㎡,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1-02-01地块,用地面积:4889㎡,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1-02-02地块,用地面积:2500㎡,用地性质为宗教用地,容积率1.0 TZ-D-01-02-03地块,用地面积:400㎡,用地性质为广场绿地,绿地率≥35%。 TZ-D-01-02-04地块,用地面积:1848㎡,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1-02-05地块,用地面积:653㎡,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2-01地块,用地面积:49100㎡,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3-01地块,用地面积:4852㎡,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3-02地块,用地面积:23400㎡,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3-03地块,用地面积:13800㎡,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3-04地块,用地面积:6705㎡,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4-01地块,用地面积:4400㎡,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4-02地块,用地面积:15636㎡,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4-03地块,用地面积:10000㎡,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r≤4.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95米(同时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车位/200㎡,非机动车停车位2个/100㎡。 TZ-D-05-01地块,用地面积:25130㎡,用地性质为餐饮用地,容积率r≤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同时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车位/200㎡,非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 TZ-D-05-02地块,用地面积:8300㎡,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70%。 TZ-D-05-04-01地块,用地面积:6175㎡,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5-05-01地块,用地面积:1325㎡,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第三套论证意见 1、江北铜矿片区黎明城项目 TZ-B-19(1#地块),用地面积:13136.51㎡,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2:8,容积率1.0 TZ-B-20(2#地块),用地面积:18975.1㎡,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4:6,容积率1.0 TZ-B-21(3#地块),用地面积:12878.06㎡,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2:8,容积率1.0 TZ-B-22(4#地块),用地面积:12404.7㎡,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4:6,容积率1.0 TZ-B-23(5#地块),用地面积:28810.83㎡,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2:8,容积率1.0 TZ-B-24(6#地块),用地面积:16832.05㎡,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4:6,容积率1.0 2、曼斗片区江北“曼斗村”项目 TZ-D-01-01-01地块,用地面积:18653㎡,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1-01-02地块,用地面积:6247㎡,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1-02-01地块,用地面积:4889㎡,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1-02-02地块,用地面积:2500㎡,用地性质为宗教用地,容积率1.0 TZ-D-01-02-03地块,用地面积:400㎡,用地性质为广场绿地,绿地率≥35%。 TZ-D-01-02-04地块,用地面积:1848㎡,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1-02-05地块,用地面积:653㎡,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2-01地块,用地面积:49100㎡,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3-01地块,用地面积:4852㎡,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3-02地块,用地面积:23400㎡,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3-03地块,用地面积:13800㎡,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3-04地块,用地面积:6705㎡,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4-01地块,用地面积:4400㎡,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4-02地块,用地面积:15636㎡,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 TZ-D-04-03地块,用地面积:10000㎡,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0 TZ-D-05-01地块,用地面积:25130㎡,用地性质为餐饮用地,容积率r≤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同时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车位/200㎡,非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 TZ-D-05-02地块,用地面积:8300㎡,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70%。 TZ-D-05-04-01地块,用地面积:6175㎡,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TZ-D-05-05-01地块,用地面积:1325㎡,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比3:7,容积率1.0 专家组成员:马梦雪、李水、叶明辉、陈长华、陈家泉 2020年5月6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