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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西南郊污水处理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4-17 11:42:47|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

招标截止:2017-04-20
所属地区:陕西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环保绿化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高新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西南郊(第七)污水处理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西南郊(第七)污水处理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7-ZB/S-050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高新区天谷八路100号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29-87300792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联系方式:029-68255920、029-68255921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综合楼(3260m2)、生产实验楼(1230 m2)、广场道路(31400m2)等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和职工餐厅的运行管理工作。采购用途:为厂区物业管理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一年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六、投标人资质要求:(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事业单位,只需提供前两项,若已经办理证书合并,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二)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三)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八、招标文件发售:(一)发售时间: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0日(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四)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10:30(二)开标时间:2017年5月5日10:30 (三)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4层会议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李纪旋     电话:029-68255920-804、029-68255921-804传真:029-68255920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账      号:129905942210666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