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JSDL-SJJTQY-2017-0402-039
招标代理:江苏新兴电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江苏苏电集体资产运营中心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西路管理处保洁外包(民防大厦)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苏电集体资产运营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单位为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江苏新兴电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该项目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编号为JSDL-SJJTQY-2017-0402-039。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3)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在处罚期内;未被市级及以上建筑管理部门禁止投标;未被省级及以上电力企业(单位)列入禁止投标的承包商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电力企业(单位)列入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近期没有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一般事故为半年期限,重大事故为一年期限,特大事故为三年期限);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专用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不满足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废标,投标文件不予退还。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开标后初步评审阶段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方式及时间:江苏新兴招投标网(https://bid.js.sgcc.com.cn/jtqyzb/xxzb.jsp)网上报名,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必须先注册成为江苏新兴招投标网站(https://bid.js.sgcc.com.cn/jtqyzb/xxzb.jsp)会员(免费),技术支持电话:025-85085187,2017年4月17日8:30至4月21日17:00;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17日8:30至4月21日17:00(节假日不休息);5.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江苏新兴招投标网(https://bid.js.sgcc.com.cn/jtqyzb/xxzb.jsp)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在标书费汇款后可自行下载;5.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标包,售后不退,公司账户电汇支付并在备注中注明“省级标书费”,以实际到账为准,不接受个人汇款,户名:江苏新兴电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鼓楼支行 账号:125903407810201(汇款后请联系财务联系人:王会计 电话:025-68255752)。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截标、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11楼开标室(接待大厅向内);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封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或者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序号项目名称权重设置(%)价格商务技术1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西路管理处保洁外包(民防大厦)151570其它9.发布公告的媒介https://bid.js.sgcc.com.cn/jtqyzb/xxzb.jsp)发布。10.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4-17到 2017-4-21为止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招标人:江苏苏电集体资产运营中心招标人地址:南京市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16层代理机构:江苏新兴电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11楼代理机构邮编:210029代理机构传真:025-68255774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旭 马萝娜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68255700 68255794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ITIQIYEZB@vip.163.com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招标项目标段名称项目类别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招标金额(万元)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最高限价(万元)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西路管理处保洁外包(民防大厦)综合服务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西路管理处保洁外包(民防大厦)南京32企业:城市保洁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企业业绩:近五年有大型企业保洁服务业绩;项目负责人:/2017.5.152018.5.1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