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五棵松路(老204国道至人民路)、锦中路北段(锦店路至北中心河桥)及公园( 环卫 在正文中 )
2020-05-25 00:00:00|作者:清洁吧
一、招标条件五棵松路(老204国道至人民路)、锦中路北段(锦店路至北中心河桥)及公园路(二干河至锦中路)、府园路(锦花路至青年路)改造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锦阳医疗器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批准,现对该项目的五棵松路(老204国道至人民路)、锦中路北段(锦店路至北中心河桥)及公园路(二干河至锦中路)、府园路(锦花路至青年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2.工程规模:五棵松路: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约3.28km,原有道路拆除重建,新建道路为沥青砼路面结构,路幅宽15.5~24m,新建雨污水管道(包括白熊路上联冠科技至十三圩港段),过河段新建污水泵站、箱涵(3座3*3m箱涵)、圆管涵,范围内综合管线及保留设施加固保护,镇区段电力通道预埋,高杆路灯及庭院灯拆旧换新,道路南侧沿河原有护栏拆除并新建安全防护设施(约300米),公交站台改造,节点景观改造,侧分带及绿化带改造,老桥结构检测、桥面翻修、更换栏杆、桥梁伸缩缝、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排水管道直径小于1米; 锦中路: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700m,原有砼路面及基层破损处修复,全幅路面铺设沥青砼路面,路幅宽约22m,范围内综合管线及保留设施加固保护,老桥结构检测、桥面翻修、更换栏杆、桥梁伸缩缝,路灯增设、公交站台改造,侧分带改造、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停车位设置、雨污水管道等,排水管道直径小于1米; 公园路: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450m,原有砼路面及基层破损处修复,车行道铺设沥青砼路面,人行道荷兰砖铺设,路幅宽约20m,范围内综合管线及保留设施加固保护,雨水口改造,坡道栏杆翻新、路灯增设、绿化带改造、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停车位设置、雨污水管道等,排水管道直径小于1米; 府园路: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300m,原有砼路面及基层破损处修理,车行道铺设沥青砼路面,人行道荷兰砖铺设,路幅宽约20m,范围内综合管线及保留设施加固保护,7杆路灯拆除换新,绿化带改造、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停车位设置、雨污水管道等,排水管道直径小于1米。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E3205820330000247001001五棵松路(老204国道至人民路)、锦中路北段(锦店路至北中心河桥)及公园路(二干河至锦中路)、府园路(锦花路至青年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7069.202020/05/25三、公告时间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0年05月25日8:30公告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9日17:00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五、公告其他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棵松路(老204国道至人民路)、锦中路北段(锦店路至北中心河桥)及公园路(二干河至锦中路)、府园路(锦花路至青年路)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锦阳医疗器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五棵松路(老204国道至人民路)、锦中路北段(锦店路至北中心河桥)及公园路(二干河至锦中路)、府园路(锦花路至青年路)改造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 五棵松路: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约3.28km,原有道路拆除重建,新建道路为沥青砼路面结构,路幅宽15.5~24m,新建雨污水管道(包括白熊路上联冠科技至十三圩港段),过河段新建污水泵站、箱涵(3座3*3m箱涵)、圆管涵,范围内综合管线及保留设施加固保护,镇区段电力通道预埋,高杆路灯及庭院灯拆旧换新,道路南侧沿河原有护栏拆除并新建安全防护设施(约300米),公交站台改造,节点景观改造,侧分带及绿化带改造,老桥结构检测、桥面翻修、更换栏杆、桥梁伸缩缝、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排水管道直径小于1米; 锦中路: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700m,原有砼路面及基层破损处修复,全幅路面铺设沥青砼路面,路幅宽约22m,范围内综合管线及保留设施加固保护,老桥结构检测、桥面翻修、更换栏杆、桥梁伸缩缝,路灯增设、公交站台改造,侧分带改造、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停车位设置、雨污水管道等,排水管道直径小于1米; 公园路: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450m,原有砼路面及基层破损处修复,车行道铺设沥青砼路面,人行道荷兰砖铺设,路幅宽约20m,范围内综合管线及保留设施加固保护,雨水口改造,坡道栏杆翻新、路灯增设、绿化带改造、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停车位设置、雨污水管道等,排水管道直径小于1米; 府园路: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300m,原有砼路面及基层破损处修理,车行道铺设沥青砼路面,人行道荷兰砖铺设,路幅宽约20m,范围内综合管线及保留设施加固保护,7杆路灯拆除换新,绿化带改造、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停车位设置、雨污水管道等,排水管道直径小于1米。 2.1.3合同估算价:7069.2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57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0 年 7 月 1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0 年 7 月 3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1 年 9 月 30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要求以下节点工期:锦中路、公园路及府园路自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之日起6个月之内完成。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并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上述建设内容的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及其他服务工作。其中:设计(含勘察)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照明、综合管线及附属工程等改造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设计服务;采购:本项目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照明、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及附属工程等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的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其他:协助招标人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设计的审批、审查,施工许可的办理、档案移交、竣工验收备案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有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且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必须是已加入2020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组),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非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②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5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400万元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须上传经过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到数据库) ②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5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400万元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须上传经过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到数据库) ③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5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不少于5400万元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为准,须上传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的扫描件到数据库,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以复印件上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3.3.2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成员单位若不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和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②联合体最多只能包括2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总承包企业。③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共同盖章;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⑦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5月25日8 时30分至2020年6月24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报名网址:冶金工业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117.81.232.30:8081/TPBidder/HuiYuanInfoMis2_ZJG/Pages/SSO/login.aspx),在此网址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冶金工业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24日 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冶金工业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电话:0512-58959067。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锦阳医疗器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 联 系 人:赵军 电 话:0512-589591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人民医院东对面) 联 系 人:陆海燕、徐嘉鸣 电 话:0512-58150012 2020年5 月25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1、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http://www.jf.zjg.gov.cn/)2、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张家港分中心(http://www.szzyjy.com.cn/zjgsfzx/031006/zjgCity_jyxx.html)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张家港锦阳医疗器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地址: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邮编:邮编:联系人:赵军联系人:顾林英电话:0512-58959125电话:0512-58222172传真:传真:0512-58221724电子邮件:电子邮件:lh_yangyang@yahoo.com.cn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信息来源:http://m.ja-h.cn/article.html?ci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