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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保安服务招标文件( 清洗 在正文中 )

2020-05-29 00:00:00|作者:清洁吧
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保安服务招标文件 距报名时间截止2天9小时46分41秒 立即报名 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保安服务招标文件 采购方: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20-04-11 17:21:21 采购详情 采购单 1.招标评审表.png 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保安服务招标文件.doc 招标信息声明 中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电商)对云筑网所有信息内容(除特别注明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表、色彩、版面设计、数据、域名、软件、文档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加入的所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条约、公约、协定等的保护。非经中建电商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上传、下载)使用、许可、修改或以上述方式进行变相使用等。否则,中建电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 保安服务招标文件 (编号:CSCEC2B-XN-HXMKLDJ-SWZB-015)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 1.2项目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路南北两侧,二环路西侧 1.3项目规模:约18..79万㎡ 1.4建设单位:重庆红星美龙置业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内容: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保安服务工程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仅为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保安服务工程,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3、时间安排及要求: 3.1 发标时间: 3.1.1 20 年 月 日 前领取招标文件。 3.1.2 20 年 月 日 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电子版发送至1261297079@qq.com ,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 年 月 日 前 收件人:汪彬洵 联系方式: 13110292017 邮箱:1261297079@qq.com 地 点: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路迎宾大道南侧 3.3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天内通知中标人。 4、产品质量标准: 详见《保安服务合同》 5.纪律和监督 5.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5.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5.3对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4投诉 招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工作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有权向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投诉。 联系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中建二局西南公司纪检监督工作部 投诉举报电话:023-88924122 023-88924192 023-88924193 投诉举报邮箱: jijianjianchabu@sina.cn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6.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6.1.2第二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6.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6.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7.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7.2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7.2.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换发三证合一后的新证,则仅需提供换发后的带有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的新营业执照即可)、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企业荣誉证书、企业相关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等。 7.2.2、企业基本情况表 7.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7.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2.5有关资信证明资料(企业资料); 7.3密封: 7.3.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7.3.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7.3.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8、投标注意事项: 8.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拟签合同内容、周边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材料质量、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8.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8.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9、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9.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9.2投标文件未密封; 9.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9.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9.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9.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9.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0、评标: 10.1本次保安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商务标、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0.2经济标评审: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0.3招标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商务标、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0.4招标人不承诺本次招标结果为一家中标,可能是多家中标。 11、其它: 11.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2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收到的最低价格,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1.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2、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 1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 1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12.3.本次招标仅为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保安服务工程。 12.4.具体招标工作内容及责任区域(包含且不限于):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全天候24小时维护甲方项目(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红线区域范围及临建区范围内(包含范围外径周围100m范围内)的正常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巡视,施工大门办公区大门看守(对进入施工区及办公区的车辆及人员进行登记、对离开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检查(含对车辆冲洗情况的监督)等,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对乙方派驻队员现场交底为准)。 12.5、质量要求:合格 12.5.1投标人应认真履行合同,保证烟道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到优质服务。 12.6服务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路南北两侧,二环路西侧红星美凯龙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所在地点 12.7方式、期限:(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12.8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12.9结算方式:(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12.10付款方式、时间:(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投 标 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保安服务工程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条款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按上述文件付款方式进行的投标报价为: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岗位数量 暂定工作量(月) 不含税单价(元) 税率 不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24小时固定岗 元/岗*月 4 9 2 夜间巡逻岗 元/岗*月 1 9 3 白岗 元/岗*月 1 9 注:不足月的保安人员服务费=保安人员月度服务费(工资)/30天*天数计;不足月的保安服务岗亭费=以月度保安服务费(保安服务岗亭工资)/30天*天数计。(不能整除的直接取整数计,如10000/30=333.333,取333) 2.2.2以上两种服务费为乙方完全履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包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含节假日补贴、高温补贴)、社保、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体检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配备的全部保安器具设备费用、管理费、利润及为切实履行与甲方签订的《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保安服务合同》约定明示或暗示事项所支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全部服务费用组成,单价均为固定包干单价,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3乙方向甲方派驻保安人员数量根据甲方要求的岗亭数量及现场情况确定,现场巡逻岗按9小时工作制,自晚上9:00至次日早上8:10乙方需保证全时间段有人坚守现场保卫工作;办公区、生活区及现场大门处乙方需保证甲方确定的保安岗岗亭上24小时有人看守和执行保卫工作;休息休假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时间(相关轮岗时间、值班加班时间由乙方负责自行安排,保安人员报酬由乙方自行分配);若因乙方违反劳动法相关要求而受到劳动监督部门处罚,则乙方独自承担相关经济和行政处罚,若因此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按遭受损失的2倍在当月应付乙方服务费中一次性扣除。甲方通过现场指定的方式确定保安岗位(岗亭)并可根据工程进度随时变化保安岗位(岗亭)数量及保安人员数量,变化后双方签订相关书面确认文件。 2.4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须为男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年龄25~45岁,身体健康,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50岁。身高165CM以上,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犯罪记录等)。乙方保安人员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供入场保安身份证明及健康证明等材料(健康证明材料需由国家正规医院或认定医师出具的公章),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无违法犯罪记录、作风正派,组织性、纪律性、原则性强,无不良嗜好,能全心全意维护甲方安全,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2.5结算方式:月结次月付,即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每月20号前做好保安人员岗位(岗亭)考勤表并由甲方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并交甲方商务部,申请办理月度结算,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办理结算后次月的月度付款按3.3执行。 2.6工程款支付: 2.6.1月度服务费:次月5日前支付至本月结算服务费的100%,付款延展期15天。 2.6.2履约结束当月的保安服务费,在双方办理完经甲方公司审核通过的总结算后次次月25日前全额无息支付。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 月 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本工程所有相关文件。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结算、总结算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授权有效期:《项目招投标》日期 至 合同履行完成日期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2. 本项目一般性文件(除合同及总结算)可加盖项目章,予以确认双方往来函件、文件的有效性,印模(项目章)如下: 3.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商务标格式文件3: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2、 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开户许可证。 4、 一般纳税人证明。 5、 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项目 保安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HXMKLDJ-QT-0 ) 甲 方: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 方: 保安服务合同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路南北两侧,二环路西侧 3、工程范围: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项目保安服务合同 二、委托保安服务的事项及区域 2.1委托保安服务事项: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全天候24小时维护甲方项目(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红线区域范围及办公区、生活区范围内的正常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 2.2责任区域:甲方项目(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区域门岗及红线区域范围及办公区、生活区。 三、保安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 3.1乙方向甲方派驻保安人员数量根据甲方要求的岗位(岗亭)数量确定,乙方向甲方派驻保安人员数量根据甲方要求的岗位(岗亭)数量确定,现暂定为4个岗位,固定岗岗位不得少于3人,乙方需保证甲方确定的保安岗位(岗亭)上24小时有人看守和执行保卫工作,甲方通过现场指定的方式确定保安岗位(岗亭)并可根据工程进度变化保安岗位(岗亭),变化后双方签订相关确认文件。 3.2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须为男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年龄25-50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犯罪记录等)。乙方保安人员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供入场保安身份证明及健康证明等材料。 3.3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实行12小时工作制,休息休假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时间(相关轮岗时间、值班加班时间由乙方负责自行安排,保安人员报酬由乙方自行分配);若因乙方违反劳动法相关要而受到劳动监督部门处罚,则乙方独自承担相关经济和行政处罚。 四、合同期限 4.1期限: 以甲方指令为准,满足甲方工期要求,甲方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终止合作且不需支付乙方任何补偿和退场费用; 4.2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订合同或顺延本合同,在执行顺延合同期间双方可就原合同单价等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五、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岗位数量 暂定工作量(月) 不含税单价(元) 税率 不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24小时固定岗 元/岗*月 4 9 2 夜间巡逻岗 元/岗*月 1 9 3 白岗 元/岗*月 1 9 注:根据实际岗位结算,固定岗人数不少于3人,每岗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 5.1本工程暂定含税总价为:¥ 元(大写: ),不含税总价为:¥ 元(大写: ),暂定税金:¥ 元(大写: )。 5.2甲方根据指定的岗位(岗亭)数量支付乙方保安人员服务费,此单价为包干不含税综合单价,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且不限于保安人员工资、工资性奖金、各种补贴、加班费、节假日加班工资及补助、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服装及装备费、管理费、利润等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每岗位(岗亭)乙方需安排保安人员负责保卫工作,保证24小时有人执行保卫任务。根据项目工作管理需要,参照服务单位实际工作时间段,实行每天12小时工作制,24小时分作两班交换制。相关调休轮岗及加班安排由乙方负责,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人员服务费不含税单价之中。 5.3本合同签订后,保安服务费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20号做好保安人员数量考勤表并由甲方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每月20号乙方在甲方商务部门办理结算,甲方次月25日之前100%支付乙方结算款。 5.4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5.5若甲方需要使用零星用工,需办理合同外签证。甲方申请部门经办人先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甲方申请部门领导、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通知乙方安排相应人员,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甲方相关领导审批擅自使用零星用工,甲方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乙方人员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用工费用的20%。 5.6签证发生后甲方申请部门、商务部如实做好收方记录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后的《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为结算依据。 5.7(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〇简易计税方法 〇一般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 〇小规模纳税人 〇一般纳税人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 %,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9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30%-5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名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91110000100024296D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010-51816629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20000003821400010735153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派驻的保安人员的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指导、考核评价和投诉,有权追究乙方本合同的违约责任。 6.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保安人员。 6.1.3有证据表明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没有适当的履行职责时,甲方有权要求保安人员停止履行职责并书面通知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保安人员。 6.1.4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保安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及会议。 6.1.5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时间足额支付保安服务费用。 6.1.6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甲方工作要求、操作规范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应对其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甲方工作要求、操作规范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6.1.7甲方应使自身安装配置的保安系统(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尊重及配合乙方保安人员完成本合同的各项工作任务。 6.1.8若甲方因情况特殊需要保安人员承担合同规定外的其他任务时,应事先同乙方协商。 6.1.9甲方或甲方人员不应私自与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发生经济往来,甲方不得以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在甲方存在尚未偿还的借款为由克扣应付乙方的保安服务费。 6.1.10甲方应确定日常工作联系机构和负责人,随时通报和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6.1.11 甲方应按甲乙双方协商的要求给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提供住宿,住宿条件为项目现场活动板房且甲方只提供架子床,其余被子床垫等生活用具由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现场有食堂,乙方安排的保安人员可以在甲方食堂用餐,用餐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6.1.12甲方有权在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工作时间内安排、指挥、调度,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必须执行,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安保方式包括且不限于站岗、巡视、检查、协调等。 6.1.13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若不服从甲方指挥、监守自盗、无故旷工、玩忽职守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收取乙方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保安人员擅离职守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按照财产损失的100%赔偿甲方;若乙方保安人员监守自盗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按照财产损失的100%赔偿甲方并将盗窃人员交予公安机关处理。 6.1.14乙方保安入场前必须进行全面的体检,若乙方隐瞒派驻的保安自身身体健康问题或乙方未对其派驻的保安身体情况进行评估而导致保安在甲方项目现场出现疾病或死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派驻保安人员(乙方需与每一位其聘用的保安人员签到用工合同,并按时按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障费及奖金津贴),并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 6.2.2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须严格按照甲方有关制度规定,执行保安服务工作。 6.2.3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任职条件、因身体状况或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予以更换。 6.2.4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对其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以下方面: 6.2.4.1与其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保安人员工资福利等。 6.2.4.2依法保障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6.2.4.3建立保安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应包括:家庭成员情况、个人爱好、社会关系等。 6.2.4.4经过人员筛选确定后,乙方应对保安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指导。保安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甲方安全保卫等的相关规章制度。 6.2.4.5要求保安人员严格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6.2.4.5.1在岗期间严格检查责任区域内的进出车辆(特别是废材运输车辆)和来访人员,做好记录。车辆出入时须提供有甲方领导签字的出入凭条,否则不准出入。 6.2.4.5.2对驶出的面包车、废材运输车、箱式货车等,一律请其出示由甲方领导签字的出入凭条,做好记录并停车检查车厢,发现可疑物品或与出入凭条中所列物品不符合的应立即通知甲方领导。 6.2.4.5.3对来访的人员进行询问和登记,对其带入和带出的物品进行检查。 6.2.4.5.4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大货车、大拖车(经甲方领导同意并开具出入凭条的除外)等,严禁驶入甲方工作区域。 6.2.4.5.5对保安服务区域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时向甲、乙双方主管领导汇报,并协调有关部门保护好案发现场。 6.2.5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本合同约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同时有权对甲方存在和潜在的不安全隐患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甲方应认真研究改进。 6.2.6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保安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提前一天(24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6.2.7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离职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派遣保安人员接替,做好工作交接。 6.2.8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资质。 6.2.9乙方保安人员在执行保安服务工作过程中发生自身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工伤)的,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6.2.10乙方与派驻的保安人员发生任何争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不得影响为甲方提供的保安服务工作。 6.2.11乙方应确定日常工作联系机构和负责人,随时通报和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遇到相关问题。 6.2.12乙方应当对甲方进行定期回访,通报派往甲方保安人员的管理和执勤情况,认真听取甲方对保安服务工作的意见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的结果须及时进行反馈。定期回访应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进行。 七、违约责任 7.1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与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的,甲方应按照劳动或劳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保安人员劳动报酬的3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7.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给甲方经营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3对于甲方通知更换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保安人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无合理理由不更换的,自通知后第8日起作违约处理,违约金按日计算,每日违约金为当期(月)服务费总额0.05% 。 7.4有证据表明或经相关部门认定,在乙方责任区域内,因乙方派遣保安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工作制度规定、违反保密义务、侵犯他人权利、超越服务范围和区域等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财产丢失、灭失或者导致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及免责事项 8.1不可抗力 8.1.1如果本合同的其中一方因受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内骚乱或其它灾害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8.1.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或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包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当经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因未及时通知另一方或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另一方损失扩大的,应赔偿损失扩大部分。 8.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本合同。不可抗力的认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提请有权机关进行认定。 8.2因下列任何一种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2.1因甲方的安全防范、防盗、防火以及防范设施、照明设备不健全、不完善造成的损失,且乙方尽到报告和谨慎义务的。 8.2.2因超出保安人员防范、防卫能力限度和范围(协议中规定的乙方保安人员责任区域)造成的损失。 8.2.3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合理化建议,甲方未予采纳和整改而造成的损失。 8.2.4经公安、司法机关鉴定不属保安人员责任造成的损失。 8.2.5甲方公司或其他单位的人员、车辆强行违反规定,乙方保安人员已及时履行了向甲方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的义务,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进行了制止,因制止无效而造成的损失。 8.2.6对于甲方额外利润上的损失、本可节省或避免的损失或其他乙方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损失,以及因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发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订立、修改、终止、解除和续签 8.1 合同的订立 8.1.1 本合同及其附件属双方的商业机密,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1.2 如果本合同的某些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能执行,此类无效、不合法或不能执行的认定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 8.1.3 各方将视另一方业务相关的所有信息为机密,并有义务予以保密,不得将在本合同谈判时或合同期间所获知的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条款的条文将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继续生效,但不适用于任何已在公众知悉范围的资料。 8.1.4 双方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有关法律和条例。 8.1.5 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8.2 合同的修改 8.2.1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8.2.2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任何变更或增删,都需经过双方的书面确认。否则,未确认方对合同变更部分不承担法律责任。 8.2.3若一方修改合同条款,应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签署《合同补充协议》。 8.2.4《合同补充协议》条款与合同条款有冲突之处,以《合同补充协议》条款为准。 8.2.5《合同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8.3合同的解除 8.3.1除不可抗力外,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规定之条款遵守和履行职责,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以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赔偿。 8.3.2在未履约方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并给予合理周期予以纠正后仍未履行约定时,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8.3.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国家相关部门或双方一致认定因乙方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内发生重大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第三人侵权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3.4 若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交发票后,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超过2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暂停提供服务。 8.4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8.4.1本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8.4.2一方需续订本合同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双方就续订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 。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十、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 有关本合同履行的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如下: 甲方:结算办理前: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项目部;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 ,邮箱: 。 只要甲方向乙方的收发文邮箱发出了文件或工作指令,视为甲方已向乙方送达了相应的文件或工作指令。 十一、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经协商,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已经签订的 保安服务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 保安服务合同协议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留底。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2、控制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 ,力争为零; 3、杜绝因违规、违章造成的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管理事故; 4、杜绝因生活区宿舍、库房、物资、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 5、杜绝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盗窃,黄赌毒,群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7、杜绝发生因恶劣天气、高温措施不到位,群体食物中毒恶性事故; 8、杜绝发生职业健康、辐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重大事故; 9、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创优,CI创优工作验收合格; 10、各项整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 ; 11、不被新闻媒体报光通报,不被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处罚。 第五条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劳务承包人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劳务承包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劳务承包人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商务部进行合同交底,签用工合同协议,技术部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工程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物资部保证材料协调供给 ,质保部进行质量管理验收,安检部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现场管控、防护、安全验收,办公室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宿舍管理。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由劳务发包人负责实施,费用由劳务发包人支付。 5、有权制止劳务承包人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劳务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有权拒绝劳务承包人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劳务承包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劳务发包人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协议,责令劳务承包人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发包人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当劳务承包人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劳务发包人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11、劳务承包人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六条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人以下的,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若乙方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乙方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若专业承包单位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专业承包单位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安全纠违、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重要危险源的旁站监督工作,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签到或打卡。 5、乙方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如不能胜任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换人工作。 6、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7、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负责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造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这些资料报发包人备查。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 8、按照劳务发包人要求对施工班组、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劳务发包人备案), 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9、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劳务发包人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劳务发包人违章指挥。 10、承担所雇佣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软底鞋、手套、耳塞、口罩、反光背心,护目镜、太阳镜等,在招标人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所需费用。若分包单位不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发包人有权待其采购发放,费用在承包人月度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11、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3、分包所施工作业区域不能保证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必须同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发包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有该分包单位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上报甲方,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事态的扩展,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先行支付费用,第一时间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并以乙方为主体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职工及家属。 2、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 安全事故处理方式 1、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的处罚。 2、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3、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违约金: 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4、合同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乙方必须专款专用,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严禁乙方打架斗殴,发生一起甲方按每人每次2000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6、因为乙方的责任(故意行为、自身身体疾病、严重违章、打架斗殴、擅自雇用不符合年龄和身体健康条件的人员、未能定期做好螺栓、锁销、钢丝绳的检查、保养工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7、劳务承包人不服从劳务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8、劳务承包人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劳务承包人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9、劳务承包人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劳务发包人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劳务发包人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总包与分供方质量管理协议 (□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指分包□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 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创“局级观摩工地、三峡杯、巴渝杯及各奖项”,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创“局级观摩工地、三峡杯、巴渝杯及各奖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因乙方人员对甲方管理人员进行威胁、辱骂、殴打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11、施工资料应与现场同步,施工完成后一周内提交二套合格、完整、装订好的资料,否则每滞后一天收取500元违约金。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中建二局工程项目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5楼。 电话:023-88924122 023-88924192 023-88924193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公司纪委、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告 知 函 根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我司任何员工均无权以我司、各内设部门、所辖分支机构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以下行为: 一、签订、变更或解除各类合同或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 二、能够成立要约或承诺的单方意思表示; 三、办理竣工(或退场)总结算; 四、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融资行为; 五、以现金或者指定非我司设立的账户收取任何款项; 六、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七、以对方非现金资产抵偿我司收取货币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以房抵债、债转股等)。 八、放弃或限制我司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以上事项三在合同有约定的前提下,可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名义作出,并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其它事项必须加盖已依法授权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发生法律效力。以上事项加盖其它印章或仅员工签字的,对我司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以上《告知函》已知悉并充分理解,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告知函》内容执行。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1: 保安人员上岗条件 一、性别 所有派驻的保安人员必须为男性。 二、年龄 所有派驻的保安人员年龄要求在25~45岁之间,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50岁。 三、身高形象:165cm以上,五官端正。 四、综合素质: 1、身心健康,没有传染病、精神病等疾病和病史(需提供国家正规医院加盖公章的健康证明材料)。 2、热爱祖国、诚实信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经过相关培训,具备基本保安服务知识,了解和掌握一般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4、了解和掌握日常保安服务工作任务、工作流程。 服务提供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保安执勤装备配备 根据保安服务工作实际需要,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保安人员日常执勤所需装备由双方共同提供,具体如下: 1、中国建筑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物品:宿舍及架子床、清洁卫生工具(不含个人清洁工具)(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而定),进入甲方施工红线内进行保安服务的,甲方另行提供安全帽1个/人。 2、乙方提供的物品:保安执勤服各季2套/人,保安标志牌2副/人,对讲机、强光手电筒、防刺服,甩棍,及其他相关执勤用具。 3、乙方保安服务人员的餐饮由乙方自行安排,由此带来的患病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权承担。 4、装备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若甲方发现乙方装备不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装备数量以满足现场需求。 服务提供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项目保安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保障项目部财产安全及现场消防安全,维持现场正常的施工保卫环境,形成一支具有一定素质、具有一定突发情况紧急处置能力、夜间巡逻保障的保安队伍,完善项目部的后勤保卫消防体系,特制订本实施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 1.2.1适用于项目部保安管理工作。 1.2.2项目保安管理办法。 1.2.3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要标段总承包工程保卫工作的基本管理办法。 3.引用文件 3.1《企事业单位内部治保安卫条例》(国务院令521号) 3.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厂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945-2012) 3.3《中建股份项目管理手册》 4.实施细则 4.1项目部保安工作规定 4.1.1项目内保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外保负责项目施工现场大门的管理及配合内保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4.1.2项目保安工作应坚持“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预防、保障安全”的原则。 4.2保安队伍组建 4.2.1基本要求 为项目部整体的安全保卫、消防巡逻、突发应急、夜间保障而服务,要求人员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以保卫项目部财产为主要任务,配合项目部完成其他安排的工作。 4.2.2专属配置 根据项目部现场的实际需要及周边的地理环境,确定项目部的人员配置,基本要点如下: 4.2.2.1 项目部周边环境复杂情况,交通便利情况,居住人群复杂状况; 4.2.2.2 周边有多家废品收购站,离村庄的距离,为项目的财产保卫带来多大压力; 4.2.2.3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是否有特殊性,对消防要求有多高。 4.2.2.4根据以上具体情况,项目上暂时考虑配置状况如下: 专职保安员 人,夜班及白班各 人,统一着装,由项目部或保安公司统一配置保安服。器材配置:每名保安人员配置保安专用的安全帽及塑胶警棍,夜间巡逻人员配置强光探照灯,警哨。 4.3 主要职责任务 4.3.1 保障项目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4.3.2 维护项目部制定的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4.3.3 负责落实公司各种保安规章制度。 4.3.4 维护现场和宿舍正常秩序,维护施工现场秩序,制止员工违纪或暴力行为。 4.3.5 维护现场人员及财物的安全,预防各种安全及消防事件的发生。 4.3.6对来访的人员,经核实后,有礼貌地进行登记,并为来访人员进行带路。 4.3.7 对进出场的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场时进行检查和登记,出场时凭出门条检查、放行。 4.3.8 定期检查现场消防设施及安全预防、维护工作。 4.3.9 不定期进行现场及工作面巡逻,尤其是夜间的保卫巡逻。 4.3.10 项目信件及报刊签收并送达综合管理部。 4.3.11 办公室晚上检查灯、门窗是否关闭,是否有撬盗的痕迹。 4.3.12及时有效的完成上级临时交付的任务。 4.3.1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许对外泄露工地内幕事件。 4.4重点保卫区域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重点保卫范围如下: 4.4.1办公区:办公区内所有公司的财产(办公用品、电脑、空调等),尤其是项目商务部、物资部及项目经理室予以重点监控保卫。 4.4.2生活区:管理人员生活区是重点予以监控保卫的对象,保护好管理人员私人财产。工人生活区主要是加强日常的安全巡逻,重点是负责好大门附近的安全保卫及进出人员的登记工作。 4.4.3施工现场:重点负责好大门的进出保卫、项目部的钢材电缆等项目部财产,配合分包单位保护好其他的料具等材料。 4.4.4另外要严格监督车辆出项目部前是否按政府相关要求清洗到位,未清洗干净的车辆出项目部大门,若造成项目部相应损失需承担全部责任。 4.5日常管理 4.5.1 个人基本要求 4.5.1.1项目部保安队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有关制度,爱护公共财产,保守企业秘密;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执行命令,团结同志。 4.5.1.2上岗前12小时内不得饮酒,上岗时间要求穿制服,佩戴内部治安执勤证、武装带、警号,警棍等由项目配发的器材; 4.5.2 站岗执勤管理 4.5.2.1门卫保安值班人员必须昼夜轮流值班, 4.5.2.2建立执勤记录,记录当天情况,标明注意事项,交班时当值保安需交接当天有关事项,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4.5.2.3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安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内,任何人不准在值班室会客或聊天、看电视及手机; 4.5.2.4发现情况时,保安值班人员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主管报告, 不准错报,不准随便离开控制室。 4.5.2.5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要保持干净、整齐无灰尘。 4.5.2.6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坚守岗位。不得乱串闲谈,阻碍他人工作。 4.5.2.7保安人员用餐时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空岗用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4.5.2.8制止打架斗殴等扰乱现场秩序的行为。 4.5.2.9维护宿舍正常秩序,维护施工现场秩序,制止员工违纪或暴力行为。 4.5.3人材机进出场管理 4.5.3.1对进入工地的车辆和人员进行询问记录,与工地无关的车辆和人员不准进入。查验时,要文明礼貌、态度和蔼,不准污言秽语,故意刁难。 4.5.3.2对进出场的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品要严格检查,并详细记录, 4.5.3.3酗酒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4.5.3.4现场禁止推销、收废品人员进入,会客人员要先联系好,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并叮嘱注意安全。 4.5.3.5探亲、访友人员,由门卫人员负责找人,在门卫外商谈。现场工人宿舍不得容留"三无人员"及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住宅,来探亲的工作家属应自行另找房屋居住,不得住在工地。不得在宿舍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4.5.3.6严禁酗酒及打架斗殴。 5.5.3.7保障施工道路畅通,机动车、自行车的停放要整齐有序,如因乱停放而造成塞车,追究值班人的责任。 4.5.3.8机械材料出场时必须凭机械材料离场申请单,并检查确认实际外运机械材料型号数量等与申请单一致才可放行。 4.5.3.9人员离开现场时随身携带物品需保安员检查无疑方可放行。 4.5.3.10发现偷窃、损坏现场设施、材料、设备等要及时送交保卫部门处理。 4.5.4夜间巡逻 夜间执勤内容要求同白天,但须特别注意一下三点: 4.5.4.1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巡逻期间打开强关灯,可起到警示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严禁监守自盗。 4.5.4.2逐一检查办公室灯、门窗是否关闭。是否有撬盗的痕迹。 4.5.4.3必须按规定经常巡视重点位置(如配电房、发电机房、办公室、围墙阴暗处和材料仓库等),发现可疑的人要查问清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5.5防火安全管理 4.5.5.1项目部在每个保安亭及施工现场配消防器材,项目部保安队是施工现场消防的重要力量,在每天的巡视尤其是夜间巡视必须随时保持警惕,具备消防意识。 4.5.5.2维护现场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保护消防设施、掌握消防知识及灭火技能,现场发生火警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告保卫部门。 4.5.5.3现场严禁超时、超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发现立即制止并报告保卫部门。 4.5.5.4不定时的对施工现场及工作面检查工人吸烟情况,严禁施工现场吸烟,尤其是吸流动烟。 4.6.1考勤制度 4.6.1.1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十分钟内给予警告处分,超过三十分钟以上算旷工半天, 4.6.1.2请假一天必须由当班队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工地负责人批准。请假必须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准别人代请或通过电话请假; 4.6.1.3工作时间严禁会客、做私事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造成工作失误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6.1.4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要详细填写值班笔记,当班队长每天须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4.6.2奖惩条例:考勤相关: 4.6.2.1迟到、早退罚款10元 4.6.2.2晚班签到时间次数与实际不符的罚款20元 4.6.2.3不请假而旷工一天扣二天薪金,旷工两天以上,予以辞退。 进出工地相关: 4.6.2.4接待进场人员不礼貌甚至骂人者罚款100元 4.6.2.5对来访人员未登记、任其自由出入,对保安公司罚款100元 4.6.2.6进场车辆未登记对保安公司罚款200元 4.6.2.7机械及物资出场无退场申请单,或未核对相关型号及数量,对保安公司罚款400元,若造成项目上实际损失,视严重程度给外保公司予以重罚 4.6.2.8物资进场,无物资部认可放行,罚款200元 4.6.2.9 站岗时仪表仪态整齐,缺一者罚款50元/次 4.6.2.10 当班不做好岗亭内外卫生一次处罚50元(5米范围) 4.6.2.11 当班不站岗,一次罚50元 4.6.2.12 当班听收音机、戴耳机、玩手机、看书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100元 4.6.2.13 无故脱岗、串岗,罚款100元 4.6.2.14 当班打瞌睡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三次200并予以警告 4.6.2.15 对讲机乱喊、乱叫、乱调频道,罚款50元 4.6.2.16 不参加集训每次处罚50元 4.6.2.17 发现打架斗殴事件不制止的对保安公司罚款200元,参与打架斗殴,对保安公司罚款400元,主动寻衅斗殴者对保安公司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当即辞退该保安人员 4.6.2.18 凡犯有黄、赌违法活动一次罚200元,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吸毒、贩毒,一律送公安机关。 4.6.2.19 偷盗者按被盗财物价值的20倍予以处罚,严重偷盗者送派出所处理。 4.6.2.20 监守自盗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本办法即日起执行。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服务提供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上 岗 确 认 单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项目部与 xxxx 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此共同确认, xx岗亭保安服务人员 xx 于 2019 年 月 日到岗,并开始正式履行本合同,自该日起开始计算保安服务费用。 甲方确认(加盖公章): 乙方确认(加盖公章): 确认时间: 年 月 日 退 岗 确 认 单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重庆垫江项目一期一标段总承包项目部与 xxxx 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此共同确认, xx 岗亭保安服务人员 xx 于 2019 年 月 日退岗,自该日起不再计算保安服务费用。 甲方确认(加盖公章): 乙方确认(加盖公章): 确认时间: 年 月 日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1704607&target=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