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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关于《宁乡唯民干粉砂浆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 环卫 在正文中 )

2020-05-29 00:00:00|作者:清洁吧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关于《宁乡唯民干粉砂浆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 2020-05-26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关于《宁乡唯民干粉砂浆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项目名称宁乡唯民干粉砂浆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宁乡市金玉工业集中区金玉大道(回龙铺镇黄山村棤树组)B3栋1层建设单位长沙唯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天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日期2020.5.26-2020.6.1项目概况长沙唯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20万元在宁乡市金玉工业集中区金玉大道(回龙铺镇黄山村棤树组)B3栋1层建设年产2000吨干粉砂浆添加剂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营运期环境影响措施① 废水本项目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宁乡污水处理厂处理。②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主要为干粉砂浆添加剂原料投料及打包过程排放的粉尘。建设单位拟在投料口处及出料口处设置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对逸散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项目在正常情况下运营时的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③ 噪声本项目噪声无大型噪声污染源,其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经设备基础减振、绿化吸声、距离衰减等作用,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④ 固体废物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包装过程产生的包装垃圾、不合格产品及员工生活垃圾。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定期清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公众参与情况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31-88980103通讯地址:宁乡县花明北路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4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