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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盐城汉开书院项目的招标公告( 保洁 在正文中 )

2020-06-02 00:00:00|作者:清洁吧
[0]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盐城汉开书院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9252002250101 项目名称 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盐城汉开书院项目 标段编号 3209252002250101-BD-001; 标段名称 盐城汉开书院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6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6月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盐城汉开书院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汉开书院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建湖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建行审批投资【2020】18号关于同意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盐城汉开书院(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建行审批投资【2020】30号关于同意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盐城汉开书院(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汉开书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城人民路东侧、正义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①新建小学部:4栋4层教学楼、1栋办公楼、2栋实验楼及小学部共享大厅,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②中学部:2栋4层教学楼、1栋5层STEAM中心及中学部共享大厅,总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③图书馆,3层,建筑面积约2876.9平方米;④食堂、风雨操场,2层,建筑面积约4999平方米;⑤教师及学生公寓:3栋6层公寓楼,总建筑面积约16847.96平方米;⑥报告厅,最长单跨32米,1层,建筑面积约1681.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000平方米,其中人防建筑面积约4222平方米,工程计划总投资约2.8亿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 约28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其他:/ 2.2招标范围:盐城汉开书院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土建工程(含桩基、围护桩、地下室、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等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5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达16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达43000M2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类(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施工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或未提供查询链接网址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4、建湖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被抽到参与有关值计算的投标人审查,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6月02日至 2020年6月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6月2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ABC、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转包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建湖县城湖中北路 地 址:建湖县智慧产业园区52#楼 联 系 人:沈军 联系 人:朱伟 电 话: 0515-80611591 电 话:1585109626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690777012@qq.com 2020年6月02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盐城汉开书院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汉开书院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建湖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建行审批投资【2020】18号关于同意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盐城汉开书院(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建行审批投资【2020】30号关于同意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盐城汉开书院(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汉开书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城人民路东侧、正义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①新建小学部:4栋4层教学楼、1栋办公楼、2栋实验楼及小学部共享大厅,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②中学部:2栋4层教学楼、1栋5层STEAM中心及中学部共享大厅,总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③图书馆,3层,建筑面积约2876.9平方米;④食堂、风雨操场,2层,建筑面积约4999平方米;⑤教师及学生公寓:3栋6层公寓楼,总建筑面积约16847.96平方米;⑥报告厅,最长单跨32米,1层,建筑面积约1681.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000平方米,其中人防建筑面积约4222平方米,工程计划总投资约2.8亿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 约28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其他:/ 2.2招标范围:盐城汉开书院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土建工程(含桩基、围护桩、地下室、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等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5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达16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达43000M2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类(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施工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或未提供查询链接网址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4、建湖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被抽到参与有关值计算的投标人审查,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6月02日至 2020年6月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6月2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ABC、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转包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建湖县城湖中北路 地 址:建湖县智慧产业园区52#楼 联 系 人:沈军 联系 人:朱伟 电 话: 0515-80611591 电 话:1585109626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690777012@qq.com 2020年6月02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