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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清华大学化工电大楼、工物馆(含扩馆)、加速器实验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保洁 在正文中 )

2020-06-02 00:00:00|作者:清洁吧
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清华大学化工电大楼、工物馆(含扩馆)、加速器实验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清华大学化工电大楼、工物馆(含扩馆)、加速器实验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定版).pdf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受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华大学化工电大楼、工物馆(含扩馆)、加速器实验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化工电大楼、工物馆(含扩馆)、加速器实验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清资招2020015(BJYM20FW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邢园园、张雅楠、李文珊项目联系电话:010-63268382转8003/80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联系方式:曹老师010-627820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代理机构联系人:邢园园、张雅楠、李文珊010-63268382转8003/8013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化工电大楼、工物馆(含扩馆)、加速器实验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清资招2020015(BJYM20FW043)项目地点:清华大学校内 项目规模:化工电大楼,总建筑面积48036平方米;工物馆(含扩馆),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加速器实验楼,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预算金额:1305万元(每年435万元,3年期),超过此预算总额或年度总额上限的投标报价均将被拒绝。项目性质: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包括保洁服务、安保、公共设施运维、日常接待及快递、信件收发服务等内容。服务期限:3年(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服务人数:配备不少于79人,低于此人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见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1305.0 万元(人民币)时间:2020年06月03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3室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4日 09:00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4日 09:00六、开标地点:清华大学刘卿楼219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媒介:本项目信息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清华大学后勤综合信息网 、 清华大学信息门户 同时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 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