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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保洁 在正文中 )

2020-06-02 00:00:00|作者:清洁吧
东方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2020-06-02 18:02:15.0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东方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3.3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20200529-328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03189,01-20-0319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1(本部物业):上海市东方医院(本部)位于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核定床位1200张,医院工作人员约1800人。物业管理招标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中老楼5.6万平方米,新楼8.4万平方米,乳山路学生中心1万平方米。采购内容为物业管理服务(保洁、运送、工程维修、配电间日常运维、锅炉运行、部分单体空调运维、会务服务、电梯驾驶、乳山路教学培训中心保洁等)。一招一年,预算金额为17,100,000元/年,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包件2(南院物业):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位于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核定床位1000张,医院工作人员约1500人。院内占地面积为56亩,物业管理招标面积约104000平方米。采购内容为物业管理服务(保洁、运送、工程维修、会务服务、电梯驾驶等)。一招一年,预算金额为13,860,000元/年。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上述两个包件每个投标人均可投,但一个投标人只可中一个包件。 5、交付地址:包件1:浦东即墨路150号;包件2:浦东云台路1800号。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暂定为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30960000.00元(国库资金:3096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9、最高限价:同各包件预算金额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暂定为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具体 11、项目联系人:张友祥 12、电话:38804518-35009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6-0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0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02 17:00:00至2020-06-09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2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6-2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B08室 邮编:200120 邮编:200135 联系人:张友祥 联系人:蔡叶青 电话:38804518-35009 电话:68541110 传真:38804518 传真:68542111采购需求(东方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