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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商业街物业区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4-19 09:44:54|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

招标截止:2017-05-10
所属地区:天津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 商业街物业区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17-JH-016)公开招标公告受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商业街物业区维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商业街物业区维修项目2.项目编号:YHZB2017-JH-016二、项目内容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第1包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商业街物业区维修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886.9915三、项目预算886.9915万元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五、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5.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 6.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8.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原件,项目部人员配置执行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 9.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相关工作的通知》津施管【2015】8号文件执行,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原件。 10.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11.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须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见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4-18 到 2017-04-25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0 14:302.开标时间: 2017-05-10 14:30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313室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段珂2.联系方式:022-58569836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大街41号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永锋:68692728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569836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缴纳方式:电汇。投标人最迟应在2017年5月5日前(包含2017年5月5日)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汇款信息:开户名: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南开支行账号:273980982262 3.投标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于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rar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