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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法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清洗 在正文中 )

2020-06-03 00:00:00|作者:清洁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法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附件1政法智能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一、 招标项目编号: GK2020-035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1政法智能化建设项目19700000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系统集成)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1.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2.获取地址: 新疆政府采购网 3 . 获取方式: 本公告附件下载3.标书售价(元): 0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30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5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2号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20-06-30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5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2号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 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事项 无 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依尔扎提 联系电话: 0991-2300553 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广场联合办公大楼A座14层 2、采购人名称: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 唐征 联系电话: 0991-2384302 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 包文泉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82 附件信息:政法智能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1.9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