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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乌石镇瓦子坪居委会镇区环卫保洁项目对外整体承包招标公告(2020第二次)

2020-06-18 00:00:00|作者:清洁吧
湘潭县乌石镇瓦子坪居委会镇区环卫保洁项目对外整体承包招标公告(2020第二次) 经瓦子坪居委会四议两公开程序,居务监督委员会同意,瓦子坪居委会申请,并报乌石镇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瓦子坪居委会镇区环卫保洁项目对外整体承包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保洁路线:众兴村交界处→韶茶干线公路两侧至彭德怀纪念馆牌坊→沿德怀大道至彭德怀纪念馆虎头门→折返至彭德怀精神宣讲中心→沿环线公路至楠木冲水库下方柏油路→折返至故居小商品市场→走廊环线→沿环线公路至生态停车场→沿环线公路至镇区街心花园→镇区一、二、三排→瓦子坪桥上可视范围内乌石河。 保洁事项:以上路线的水面、水塘、路面、人行道及其中的绿化苗木树蔸杂草、三个公共厕所及附属工程的垃圾清扫、打捞、保洁、拖运,全部垃圾拖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镇区垃圾中转站清洁及设备维护,总工程量以居委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按实结算为准。 保洁时间:每日白天8小时,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附加条件:乌石镇辖区其他村送往垃圾中转站进行垃圾处理,收费不得超过实际成本的1.1倍(由相应村和承包单位共同核算实际成本)。 2.施工要求: (1)具有履约所需的设备、车辆和专业技术(自卸式清运车1台、10吨及以上洒水车1台、1.8吨及以上装载机1台) (2)合同约定的工作时段内必须保证路面时刻有保洁员在岗,安排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及保洁员必须常住镇区附近3公里以内,确保及时应对突发任务。 (3)实施方式等(详见承包合同)。 (4)保洁工作必须做到安全、文明实施。 3.付款方式:次月结,具体付款方式等详见承包合同。 4.合作期限:本次招标合作期限为2年,瓦子坪居委会与中标单位先签1年合同,到期前1个月由瓦子坪居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决议是否续签,如四议两公开决议不再续签,重新就该项目进行招标,且原中标单位及受委托人不得继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四议两公开决议续签,瓦子坪居委会与原中标单位续签1年。 5.其他事项:参考本工程承包合同。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5日17:00止。报名地点:乌石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中心)。 2.报名条件:凡具有市政环卫保洁资质,有良好业绩、讲诚信,具有2年乡镇环卫保洁服务经验,且无不良记录的单位均可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相应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属于公司或公司股东名下本公告施工要求中所列设备购买发票、行驶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全部要在有效期内,清晰易辨,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禁止弄虚作假。 3.由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中心、居委会两委、居务监督委员会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开标前向镇财政村账乡代理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招标项目预算总价的2%缴纳。招标人于7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投标时间:招标人向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告知开标日期。 5.投标地点:乌石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6.本项目甲方不提供现场考察,由参加投标者自行考察。 联系人:谢伯良 电话:13875282338 投标联系人:梁金丹 电话:15073289049 三、招标办法 1.本招标活动由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中心主持进行,由镇自然资源所、财政所、经发办协同做好招标工作,镇纪委进行监督。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会上居委会两委、居务监督委员会商议后,拟定投标价格区间,投标人再进行投标报价。 按下列程序确定中标人: (1)以报价最接近投标人所投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者中标; (2)当出现接近平均值上下差额一致的,以低于平均值者中标; (3)当以上2种情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的,以抓阄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报价单未签字或盖章。 2.未按招标要求,报价超出范围或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五、合同签订 1.中标人在中标后,三天内签订承包合同和廉洁合同。中标人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可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应补足),在镇财政村账乡代理账户缴纳。 2.中标人三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第二名续上,原则上不重新招投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项目再次转包、分包、发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瓦子坪居委会所有。 乌石镇瓦子坪居民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