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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2020年郭坑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0-07-02 00:00:00|作者:清洁吧
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2020年郭坑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603]ZZZD[GK]2020013 发布时间:2020-07-02 18:37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乙方: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3]ZZZD[GK]2020013的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2020年郭坑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产地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160199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3 年 国内 3480000 10440000 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无 合计: 10440000.0000 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肆万元整(¥10440000.0000)。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第二天即开展服务;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按照合同约定。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5.1、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作业项目:郭坑镇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含生产垃圾、工业垃圾) (2)作业范围: 1)、日常清扫保洁范围:镇道、村道、小区道路、背街小巷、房前屋后、待建工地、空杂地、池塘、支渠、沟渠、花台、绿地、绿化带、市场、戏台、公厕以及港道两侧、坡岸等辖区内所有区域。 2)、日常清扫保洁内容:清理所有暴露垃圾、枯枝、落叶、建筑土头、生活杂物、生产垃圾、工业垃圾等,对辖区内所有店面、住宅、企业垃圾上门收集,以及村内公共垃圾箱的清理,并将沿途垃圾箱、果皮箱、清扫保洁及上门收集的垃圾清运至浦姜岭或农村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公厕有专人管理,日清日洗,无异味、无污水流溢,保持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公厕配套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承担维护维修易损易坏设施费用。 3)、日常清扫保洁要求:以路面无暴露垃圾及垃圾桶无满溢为准;农村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周边应进行日常保洁,保持内外干净;对垃圾箱、果皮箱、保洁车、垃圾清运车辆等进行日常清洗。 5.2、郭坑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范围有关参数: 序号 项目 数量 备注 1 镇道 143908平方米 2 村道 373589平方米 3 绿地 42165平方米 4 背街小巷(房前屋后通道) 194073.8平方米 5 戏台及周边范围 11180平方米 6 农贸市场及周边范围 17120平方米 7 村委会周边范围 4740平方米 8 港道护坡 62994平方米 9 池塘 112185平方米 10 水沟 444912平方米 11 公厕 1440平方米 12 空杂地 94141平方米 13 镇区街道及火车站广场 87200平方米 14 院后工业区、洋底工业区 884090平方米 15 合计 2473737.8平方米 注:以上数据为2015年9月测算基础上,结合实际变化进行约算。 5.3、郭坑镇人口数统计(统计时间:2020年1月): 村 人口数 村 人口数 郭坑村 3655 汐浦村 1589 院后村 1407 口社村 2020 篁卿村 2498 东溪农场 171 扶摇村 2437 新街居委会 1400 洛滨村 2068 铁路新村 571 计:17816人,另有流动人口约3000人,总计约:20816人 5.4.承包事项: (1)保洁范围内果皮箱、垃圾箱按位摆放、定期清洗、垃圾按班清掏,保洁范围内垃圾及时清除。 (2)清扫、保洁、清除的垃圾及时清运至蒲姜岭垃圾焚烧厂。 (3)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如台风等的及时清理。 (4)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区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 (5)积极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对发现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举报及协助行政执法部门的取证。 5.5、承包作业服务要求: (1)清扫保洁时间要求: 1)、大清扫完工时间上午8:00之前,下午15:00(夏令时为15:30)之前,清扫保洁人员须全员上岗合理轮班。 2)、人工巡回保洁时间:8:00—12:00,下午15:00—18:30(不间断巡回保洁) 3)、公共垃圾箱清运时间:一天不少于2次,上午8:00之前,下午16:00之前;镇村主干道沿线和无物业小区的公共垃圾箱要求在上午7:30之前,下午15:00之前完成。 4)、垃圾清运巡回保洁时间为:8:00—18:00。 5)、公厕专人管理,开放时间为:5:00—21:00。 6)、农贸市场保洁,早市结束后2个小时内,晚市结束后1个小时内需清理完毕。 7)、乙方所需配套的所有环卫设备在清扫保洁班次中均需上路作业,不得挪为他用,专职管理人员应负起调度指挥作用,跟班作业。 (2)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农村、无物业小区 1)、农村、小区道路及公共场所路面干净见本色,做到“四无”,即无堆积垃圾、无沙石杂物、无果皮纸屑、无人畜粪便,达到“四净”标准,即路面净、边角净、沟渠净、绿地净。 2)、农村、小区的可视范围内做到无垃圾堆积,无土头杂物乱堆乱放。农村院落周边、背街小港及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支渠、沟渠、池塘水面无漂浮物,周边无垃圾;港道坡岸及田间地头以及所有空杂地无暴露垃圾。 3)、水冲式公厕专人管理,保持内外及周边干净,日清日洗,做到无异味、无污水流溢。 4)、道路两侧影响观瞻的杂草应按要求定期铲除或修剪,保持干净有序。 5)、农贸市场专人保洁,每天清理两次,及时清理垃圾、菜叶等市场废弃物,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留存过夜。 6)、公共垃圾箱应保持整洁完好,排放整齐,由保洁人员按每天早、晚清理不少于二次,每天清洗不少于一次,保持内外干净,周1.5米内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无污渍,破旧垃圾箱应及时更换,更换的垃圾箱应根据甲方要求,标准不得低于区里统一配置的样式(颜色),应接近或一样,以保持全区的同一性;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周边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 7)、清扫保洁须用密闭式清扫保洁车,严禁不带保洁车上路作业,严禁用竹篓或废旧垃圾箱收集垃圾。 8)、清扫保洁所收集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工业垃圾应及时按要求直运蒲姜岭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 9)、严禁将沙土、树叶、垃圾扫入下水道、水沟、池塘以及路外。 10)、严禁焚烧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垃圾杂物。 11)、密闭式清扫保洁车车容应整洁,保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12)、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杂物应分类收集,严禁垃圾混杂,破旧沙发家具等生活杂物及建筑土头及时清运至区建筑垃圾消纳场。 道路、街道、广场 1)、道路路面干净见本色,做到“八无”即无成片成堆垃圾、无杂物、无砖块、无泥土、无纸屑、无人畜粪便、无积水、无杂草标准;责任范围内的绿地、绿化带,应保持干净,做到无成片成堆垃圾、无杂物、无砖块、无纸屑、无纸盒及瓜果皮等“五无”标准,并负责绿地、绿化带外石头缝的杂草清除;如遇到行道树及绿化带统一修剪时,要及时做好杂碎枝条及树叶的清扫、清运工作。 2)、树穴要干净,并及时清理枯枝和落叶。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道及道牙口杂草应由日常清扫、保洁人员清除清扫;路沿石至围墙或店面前之间区域应按要求及时除草并清理土头、垃圾杂物等。 3)、清扫保洁须用密闭式清扫保洁车,严禁不带保洁车上路作业,严禁用两轮自行车代替保洁车上路作业,道路中间绿化带保洁须使用机动车辆,绿化带清理需在沿线放置反光警示标志;严禁用竹篓或废旧垃圾箱收集垃圾。 4)、清扫保洁所收集的垃圾应及时运至蒲姜岭垃圾焚烧厂,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 5)、严禁将沙土、树叶、垃圾扫入沟眼、下水道等市政管网、绿地和道路外侧。 6)、严禁焚烧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垃圾杂物。 7)、沿途公交站台和道牙口应进行清扫保洁。 8)、密闭式清扫保洁车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电动车或后三轮自行车如需改装车厢,应至正规厂家进行改装,使用专业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严禁未装密闭式厢体上路保洁,不得使用自行改装车厢的后三轮自行车作为保洁车。严禁使用三轮摩托车作为垃圾收集清运工具。 9)、道路沿途不得摆放垃圾篓、竹篓等非密闭式容器作为收集垃圾的工具。 10)、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应保持整洁完好,由保洁人员按每天早、中、晚清理不少于三次,每天清洗不少于二次,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底部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保持内外干净,周围⒈5米内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无污渍,并将垃圾清运至蒲姜岭垃圾焚烧厂。垃圾收集容器排放定位整齐,并将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对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进行药物消毒(蚊蝇孳生季节一星期一次,其它季节一个月两次,记录备查)。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应及时维护并更换零配件,破旧垃圾箱应及时更换,更换的垃圾箱应根据业主要求,标准不得低于区里统一配置的样式(颜色),应接近或一样,以保持全区的同一性。 11)、如遇沙土、碎石、油污等滴洒漏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责任人的,应按相关部门的要求,配合处理;无主事件或相关部门无法认定或协调的,应及时主动处理完成。110联动事件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位,并及时处理。 12)、洗扫车应将收集的沙土垃圾及时运至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垃圾压缩车应将垃圾直接运上蒲姜岭垃圾焚烧发电厂。 13)、下水道口需每星期至少清洗2次,保持干净无污渍。 14)、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产垃圾、工业垃圾、杂物应分类收集,严禁垃圾混杂,破旧沙发家具等生活杂物及建筑土头及时清运至区建筑垃圾消纳场。 (3)人员和设备投入要求须知: 1)、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用工标准按规定配置人员,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配备专职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清扫保洁人员(不含驾驶员)不得少于48人,驾驶员不得少于5人。每座公厕安排1名管理人员和1名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编号管理,人员需配备完整,定岗、定职、定责。人员花名册和相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清扫保洁方案以及班次分配(路段、人员岗位设置情况)方案需在合同签定3日内向甲方报送。如遇节日、迎检、民俗、剪彩等大型活动,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增加全日制临时保洁人员、垃圾清运设备和车辆等。在扫路车维修期间,乙方应增加10名以上临时环卫工人,做好机动车道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以上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配齐以下设备,须经甲方审核。严禁使用破旧、影响市容的垃圾、清运车辆。 ① 垃圾压缩车不得少于2部,其中:1部8000千克以上(含8000千克),1部3000千克以上(含3000千克) ② 杂物清理车不得少于1部 ③ 电瓶垃圾清运车不得少于8部 ④ 密闭式人力三轮保洁车不得少于20部 ⑤ 垃圾桶冲洗车不得少于1部 ⑥ 5000千克以上(含5000千克)的洒水车不得少于1部 ⑦ 3000千克以上(含3000千克)的扫路车不得少于1部 ⑧ 购置相应劳动工具以及甲方认为必须的设备。 以上车辆需在醒目位置黏贴乙方公司的名称、标志、按类编号及反光警示标识等,拍照后连同车辆设备花名册及车辆证照复印件报送甲方存档,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所有车辆应全天候待命,保持出车状态,随时接受甲方调派,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1)(2)(6)(7)项车辆为国家认可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出厂时期3年以内,需加装GPS定位。以上车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乙方对以上所要求购置的设备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数量,否则采购人可视乙方违约。 乙方按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所配备和使用所有车辆(含机动车、保洁车),确保安全行驶,不得对外营运。乙方所聘用的环卫工人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由乙方负责,并记录在案。在承包期间内所发生的人员、车辆等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4)整治清理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2020年07月01日上午8:00前进场作业,进行辖区全范围大整治,整治清理时间为期七天,整治人员每天不得少于30人,整治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上整治人员不含日常清扫保洁人员。甲方将对乙方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纳入首月的考评。乙方需在合约到期前5日内无条件进行全范围大整治并纳入末月考评,整治效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新的乙方。如未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甲方将暂扣履约保证金,直至整治验收合格。 首月大整治期间为合同签定窗口期,大整治检查验收通过后,正式签定合同,窗口期计入合同期限。 5.6、承包经费及重要事项: 如承包期内新增无物业小区、村庄、镇道、公厕及市场等一并纳入清扫保洁范围,清扫保洁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原定的无物业小区、村庄、镇道及市场等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乙方暂不接管或期中退出,甲方可根据原核定清扫保洁的人数,以清扫保洁30000元/人·年的标准按未接管的时间在承包经费中予以扣除。 (1)由于乙方购置的酒水车应在消防栓取水,需专门向水务集团申请安装取水口和水表,申请安装及税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按《劳动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雇请环卫工人,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方面问题。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失地农民或被拆迁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必须优先聘用。乙方所雇请的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相关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乙方应按《劳动法》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落实雇请人员(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如下:乙方雇请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应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提高,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目前最低不得低于1892元/人·月;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按每人每出勤日应为5-10元补贴(每月最低不少于150元);工龄补贴每月50元;如环卫工人因超龄不能办理社保的,乙方必须以现金形式每月发放,发放标准每月不低于467元,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相应提高发放标准。此外,乙方还须落实其他各项福利待遇:五一、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共11天法定节日按3倍工资发放;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如无法安排休息可按工资的两倍发放加班工资;高温津贴每年5-9月发放,每年1000元;须安排每人一次在每年10月不低于200元的健康体检;乙方须为环卫工人办理不低于200元/年的补充工伤保险或基准保险费不低于死亡、伤残60万、医疗6万(或相当保险组合)的人身意外保险(雇主责任险),对于乙方所雇请的环卫工人社保应缴却未缴,或以不符合缴交条件为由,未对雇请的环卫工人办理社保的,一经核实,甲方将予以处罚,同时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5.7、质量考评: (1)考评方式:采用区、镇、村分别考评的方式。区级考评由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镇级考评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小组下设日常督察小组负责日常督察;村级考评由各村成立村主干担任组长的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区级考评方式由区主管部门确定,镇、村级考评采取月考评及不定时日常督察形式进行,同时设立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微信群及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 (2)考评结果运用: 区级考评:区级考评结果作为镇级考评的重要依据。 镇级考评:镇季度综合考评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全额兑现保洁承包经费;90分至85分(含85)每少一分扣罚1000元,85分-80分(含80分)扣罚季度保洁承包经费的5%,80分-75分(含75分)的扣罚季度保洁承包经费的10%,75分-70分(含70分)扣罚季度保洁承包经费的15%,70分以下的扣罚月承包经费的20%,并由甲方收回乙方的承包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投标。季度综合考评分计算公式如下:季度综合考评分=镇月考评平均分数×65%+各村(居、场)月考评平均分数×35% 村级考评:各村考评结果单独运用,得分90分及以上不扣钱,得分80-90分每少1分扣50元,单月出现3个村(含3个)以上评分结果为80分以下(不含80分),当月额外一次性扣除保洁经费2000元;单月出现各村评分均为90分以上的,在镇季度综合考评总分基础上奖励0.5分。单月出现各村评分均为70分以下的,直接解除承包关系,重新进行招标。 日常督察:日常督察发现不符合保洁和清运工作要求的,每次每处按严重程度分三等次分别按1000元,800元,500元予以扣罚。被上级部门通报的,相对应按1.5倍予以扣罚。扣罚情形由镇考评小组认定。 微信工作群及举报: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举报等途径反映问题的,乙方在2小时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内计算有效时间)处理完毕并以照片形式反馈的,不计入日常督察扣罚,未处理完毕或没有反馈的计入日常督察扣罚。 (3)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非乙方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向政府申请赔偿乙方因合同终止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根据招标文件考核标准进行。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承包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清扫保洁进行考评,根据日常督察、月考评、季度综合考评结果,采购人应在次季度首月根据中标人所提供的税务票据向中标人支付上季度承包金。 。8、履约保证金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即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肆仟元整(¥174000.00元)。9、合同有效期合同服务期为 叁 年, 2020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10、违约责任10.1根据《龙文区城乡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实施方案》(漳龙政办﹝2017﹞200号)文件精神,对乙方的保洁质量实行区镇村三级监管,实行质量与经费挂钩。 10.1受省、市、区等有关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领导直接通报批评的,或者被媒体曝光的,经查证确系乙方责任的,甲方报经报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有权解除合同。 10.2在迎接创城、创卫、区级(含)以上检查、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中工作质量不能达标,受到区级(含)以上点名批评的;因欠薪或未按环卫专业管理部门要求支付应付工资,经督查属实、情节严重的,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后仍未切实履行的,甲方报经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有权解除合同,并移交劳动部门处理;出现工人集体上访、罢工或与群众打骂、吵架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报经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上报上级财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其诚信不良纪录。 10.3乙方每月将环卫工人花名册和工资台账报送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给予相应处罚:乙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发放环卫工人上月工资,拖欠环卫工人工资超过1个月的处罚5000元;拖欠2个月的处罚10000元;拖欠3个月的取消当月考评;拖欠4个月的取消当月考评的同时,甲方将直接解除合同;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未按合同要求落实,按每人次处罚1000元,直至整改完成。 10.4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或在微信平台、网络上发现乙方有以上违规行为或违反《承包合同》的现象,可按合同规定对乙方予以直接处罚。 10.5乙方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应提前两个月告知甲方,并经甲方许可方可解除。 10.6乙方在履行合同中有违反廉政纪律等不当行为,经纪委立案并经查证属实或法律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市财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其诚信不良纪录。 乙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隐瞒不报,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甲方在报经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10.7乙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不办理或无法取得服务许可,导致乙方不能从事环卫作业项目服务的;或乙方未能保持原有资信等级,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10.8乙方将承包的标的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并上报区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及区财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其诚信不良纪录。 10.9甲方按合同相关条款解除合同的,自通知送达之日起生效。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在重新招投标确定新的保洁承包人前有权另行委托其他乙方进行临时保洁,临时保洁费用超过保洁经费的部分和重新招投标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能按要求履行,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区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及区财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其诚信不良纪录。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在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14.1、甲方、乙方权利义务须知: (1)在承包期内,甲方对乙方清扫保洁进行考评,根据日常督察、月考评、季度综合考评结果,甲方应在次季度首月根据乙方所提供的税务票据向乙方支付上季度承包金。 (2)甲方及其上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有权组织对乙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的定期检查考评,有权查阅、复制承包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及进入现场开展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甲方应将每月检查考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检查考评结果作为每季度发放给乙方承包费用的依据。 (3)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乙方作业过程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急公共安全行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或指派他人接管乙方的承包项目。乙方必须赔偿因自己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可以不定期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按招标要求保障作业人员的福利待遇。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乙方未办理员工劳动关系由此而产生的纠纷等责任。 (5)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重点保洁保障工作。 (6)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承包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 (7)在迎接创城、创卫、市 级(含)以上检查、重大活动、节假日工作质量不能达标,受到以上点名批评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4.2、乙方权利义务须知: (1)乙方必须依照本合同规定的作业形式、质量标准及行业有关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作业项目范围、承包事项的工作。 (2)乙方及其雇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如果乙方及其所雇用的工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根据国家、省、市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环卫作业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标准,建立自身的运营管理机制和质量检查机制、实行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环卫专业管理部门(甲方)通报执行合同情况;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对督查中发现保洁质量问题和其他必须应急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到位及时处理,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以及紧急事件,在采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4)乙方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环卫工人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签定用工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为环卫工人办理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以及工伤人身意外保险手续。乙方在作业承包合同签定后十日内必须与环卫工人签定的用工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及人身意外保险手续并送甲方备案。若发生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和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须按规定按时支付作业人员工资,不得以压低用工人员工资或加大用工人员工作量以提高企业利润。每月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必须输入为环卫工人办理的个人银行帐户中,工资需用银行对帐单向甲方报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或管理环卫工人工资卡。 (6)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作业会议,通报作业情况,完善作业措施,提高作业水平。 (7)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若不服从安排,甲方可将其作为不良记录上报环卫作业资信等级审查机构和服务许可审批机构,一年中如不服从安排达三次以上的,甲方将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乙方必须对企业员工进行道德教育和工作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卫作业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经环卫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9)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必须将合同一份送区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区环卫专业管理部门)备案。 (10)乙方有权对甲方人员在检查考评乙方作业质量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或市 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11)乙方不得擅自将本承包标的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 (12)承包期间,承包责任路段范围内如须配备的果皮箱及垃圾箱由乙方按规定自行购买并设置到位,如有破损,乙方自行购买并更换。 (13)乙方须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原承包的乙方做好环卫工人的交接和聘用工作,维持工人和社会稳定。如造成工人上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并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将直接收回承包权。 (14)乙方须按要求每天定时对责任区内店面、住宅以及有服务需求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垃圾上门收集,乙方不可私自向辖区内上门收运垃圾的企事业、店面、群众收取卫生费等任何名目的费用,违者将处以收费金额2倍的处罚。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本项目已于2020年07月01日签订纸质版合同,2020年07月01日由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更新问题,网上合同无法上传,因此于2020年07月02日重新上传网上合同。 甲方: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 乙方:漳州科晖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路49号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北斗工业园金乐路12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许志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605070196 联系方法:1390696495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金峰分处理 账号: 账号: 161080100100043969 签订地点: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