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虹桥枢纽派出所物业管理费的谈判公告

2017-04-21 15:03:22|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

所属地区:上海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谈判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虹桥枢纽派出所物业管理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具有物业管理二级以上资质及ISO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餐饮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关材料。 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和成果,有良好的运作纪录,并且现在仍有运作良好的范例; 5)投标单位当前不在诉讼进程中且无不良记录; 6)投标方必须直接管理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虹桥枢纽派出所物业管理费2、招标编号:SHXM-00-20170419-035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PCMET-17623J0368)3、预算编号:00-15-00223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6、交付日期:根据用户需求7、采购预算金额:490000(国库资金:490000;自筹资金:0;)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三、谈判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21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26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上述“3、其他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7-04-27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谈判时间:2017-04-27 10:00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2、谈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CA证书和笔记本电脑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现场报名及领取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合格供应商可于2017-04-26下午15:00之前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交纳标书费,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应谈文件将被拒绝。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贵路600号地址: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邮编:200051邮编:200120联系人:沈静联系人:赵政帆电话:021-52419110*61522电话:021-50934535传真:021-52419110*61523传真:021-5093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