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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田街道政法办购买社区二类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化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2020-07-08 10:02:28|作者:清洁吧
招标详情 招标单位: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政法办公室 请中间人引荐该单位 立即引荐 马田街道政法办购买社区二类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化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马田街道政法办购买社区二类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化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对马田街道新庄社区新围村、根竹园社区的视频监控子系统(前端200万枪式摄像机、600万球型摄像机、传输链路以及后端存储设备、显示系统、管理平台等)、网络双向对讲语音通讯子系统(前端公共广播、求助终端设备)、电子巡更子系统、LED 警示灯子系统以及机房设施的运维管理服务。 1.人员配置:需配备不少于2人的项目技术团队。 2.服务要求:保证提供的设备在24小时内可正常运作,在接到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必须处理完包括摄像头故障(摄像头故障包括但不限于黑屏、花屏、延时卡顿、不在线等)、网络故障、显示故障、传输故障及设备故障灯;需定期对项目涉及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设备、软件等进行检验、测试及保洁工作,每次维保结束后需通知采购单位进行确认工作为准。 3.服务期限:本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第一年为本次购买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执行年限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认。 项目预算金额: 6900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政法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田园北路马田街道办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5-2102061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