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LDZ2017003
招标代理: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业主单位: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浙江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受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镇区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1.采购编号: LDZ20170032.采购项目:莲都区碧湖镇镇区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内容及数量:保洁区域保洁面积281306.2(㎡),合同服务期限三年(详见第二章等)。▲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每年(12个月)人民币贰佰陆拾壹万零捌佰贰拾伍元整(¥: 2610825元/年)。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2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具备卫生保洁服务营业范围的企事业单位;5.3专门用于该项目的环卫设备:小型路面养护车(冲洗)一辆(发动机功率≥60KW,在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截止前购买有效),并在开标时提供发票原件。若从事环卫车辆生产和环卫作业的综合性企业其生产并用于环卫作业的车辆无发票的,必须提供车辆的生产证明、合格证和企业划拨用于环卫作业的车辆调配划拨证明。如果以上都没有,需缴设备保证金30万元,中标后购置相应设备。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购置的,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签定合同,退回设备保证金。5.4特定条件: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未被列入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6.晒水车必须租赁镇环卫所原有车辆(2014年12月购置),租金4800元/月,请投标人报价时考虑此项费用。7.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报名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8.标书获取时间: 2017年4月21日起网上下载;(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9.保证金交纳:9.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11:0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确保投标保证金入账到指定账号,交纳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户名: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账号:201000063651788,开户银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审批中心分理处)。9.3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每年金额的10%。9.4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9.5保证金交纳方式:以投标人身份通过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拒绝其它方式交纳),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后请到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财务处开具保证金收据。电话:0578-22782819.6设备保证金的交纳:设备保证金30万元。9.7交纳设备保证金的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交纳。9.8设备保证金提交方式:1.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以银行凭证为准;2.户名:莲都区会计核算中心-碧湖镇3.账号:3300169615705000019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丽水莲都支行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9:00(北京时间)。1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大洋路122号5楼)。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7年5月16日9:00(北京时间)。13.开标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4.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78-2051562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联系方法: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78-2278201;传真:0578-2278201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2017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