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盲校物业服务项目
2020-07-08 10:10:33|作者:清洁吧
招标详情
招标单位: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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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盲校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盲校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3-00275)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31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3-00275 项目名称:沈阳市盲校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90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盲校物业服务 最高限价: 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名称:沈阳市盲校物业管理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18 个月(2020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900,000.00 元( 大写金额: 玖拾万元整)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符合小型、微型划分标准的企业;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应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概述:沈阳市盲校占地面积额分别为 12591 ㎡,建筑面积分别为 13576 ㎡。教师员工和学生共计 220人。委托服务内容包含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食堂餐饮服务、勤杂保卫工作。 ★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一、项目管理与综合服务二、设施设备管理 1.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司炉设备运行服务。三、环境卫生服务四、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 2.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消防巡查服务。五、食堂餐饮服务按标准制作、保质保量、调剂合理、品种齐全、卫生安全。六、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七、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服务要求(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 ●物业服务工作(不少于 16 人)一 项目: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不少于 9 人)服务期限:24个月。 1、保洁员:不少于9人 2、人员要求:年龄 55 岁以下,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保洁人员应具有健康证,原件备查。) 3、职责范围:(1)负责办公楼内各楼层走廊、读书角、卫生间、水房、楼梯踏步台阶、墙裙、公共区域的玻璃、电梯前室、卫生桶等卫生清洁工作;(2)负责操场、报告厅、室外厕所、体育馆、室外垃圾箱的清扫或整理工作;(3)负责部分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的卫生清扫工作;(4)负责楼内外绿化、花卉的养护与管理工作;(5)食堂排烟道定期清洁、去污工作。 4、管理标准: ⑴保洁标准要达到:校园内无杂物,玻璃光亮,走廊、门框、楼梯扶手等处无灰尘。楼内地面要光亮,无死角。垃圾要及时清倒。走廊棚顶不能有灰尘。定期清理楼内外死角,清洗暖气罩等。楼内走廊每天至少清扫 4 次,卫生间、水房课间结束后必须立即清扫。应及时听从学校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好应急卫生工作; ⑵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⑶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⑷服务文明、规范、准时。二 食堂伙食供应工作 1、人数:6 人。其中:厨师 2 人,面点师 1 人,切配 3 人。服务期限:24 个月。 2、人员要求:厨师聘用标准:具有中级以上厨师证和健康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食堂人员必须全部具备健康证,原件备查。) 3、负责校内人员的早、午、晚餐供应工作。 4、管理标准: ⑴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⑵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 ⑶餐饮服务人员具有的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复检;⑷厨师、面点师等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⑸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⑹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复检率 100%,测评满意率90%以上。三 司机工作 1、人数:1 人。服务期限:24个月。 2、人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具有机动车驾驶操作技能。 3、职责范围:负责学校用车工作。 4、管理标准:实行周一到周五在班制度,负责机动车保养、车库养护工作做到无差错服务,无个人不良嗜好。服务满意率达到 100%。 ★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一 严格审核录用物业项目的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查看原件)二 要求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资料,保存完好。 ★其它一、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 12 小时之内到位,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人员管理严格,管理服务到位,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招聘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三、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采购单位不承担其责任。四、采购单位依据物业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每半年对物业公司进行一次全方面的考核评定,物业公司未能全面履行服务方案承诺,造成业主对服务不满意,业主有权依据考核标准终止合同。五、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五险”、工会经费、医疗大额、残疾人保证金、服装费、餐费、保洁物料费、保洁设备、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六、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派全部人员工资达到沈阳市政府 2019 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法定节假日及加班等费用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七、本项目不得转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14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下载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 7 月31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盲校 地址: 沈河区万泉街26号 联系方式: 13840427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024-31090577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4210102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先先 电话: 02431090577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0-07-07 关联计划 附件: 盲校物业.doc